服务列表| 付费指导| 会员中心| 400-633-1888
 招标网首页 | 招标 招标公告 中标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免费公告 近期招标 | 项目 拟在建项目 VIP独家项目 业主委托项目 | 企业 业主 供应商 招标机构 | 资讯 项目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历年招标公告 > 2020.06.04招标公告 > 五沙工业园区管网重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五沙工业园区管网重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0.06.04 标签: 广东省招标 佛山市招标 勘察设计招标 勘察招标 设计招标 
加入日期:2020.06.04
截止日期:2020.06.30
地 区:佛山市
内 容:???????????????????????????????????????????????????????????????????????????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所属的五沙工业园区管网重建工程已由******人民政府办公室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大良街道土地发展中心,
关键词: 勘察设计 勘察 设计
 
招标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所属的五沙工业园区管网重建工程已由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土地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

2.2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实施范围为五沙工业区的新辉路、顺祥北路、顺和北路、顺意北路、顺番路北侧辅道、顺和南路、新耀路、顺诚南路(1#泵站~顺园南路)段的污水管道置换(采用全范围新建污水管方式),新建污水管道管径DN300~DN800,管网建设总长度约11000米。新建污水管道采用钢板桩支护或顶管等方式施工。管道支护开挖范围所在半幅道路按新建路面结构层进行路面修复,非开挖范围的半幅道路将铣刨现状沉降病害面层并作沥青罩面处理,提升路面行车环境。本污水项目实施范围为建成区,现状存在10KV高压线,燃气等市政管道,管道实施时需要考虑对其进行保护或迁改。本项目总投资约14984.72万元,建安费约 12216.40万元。

2.3服务周期

本项目将根据统筹协调的实际情况分区域分阶段实施,具体按招标人任务联络单的要求:

(1)勘察工期:自收到招标人发出的工程任务联络单之日起10日历天内完成勘察工作并提交勘察成果文件。

(2)设计工期:①自收到招标人发出的单项工程任务联络单之日起17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②初步设计通过评审后13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送审图机构;③审图机构提出意见后2个日历天内完成修编并提交审核;④施工阶段接到变更设计通知后2日历天内完成变更设计,并提交变更设计成果。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招标范围:五沙工业园区管网重建工程范围内的所有管道以及其他附属设施等的勘察和工程设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勘察(地形测量、管线探测、勘察方案、钻孔、取样、试验、测试、检测、监测、出具初勘报告、详勘报告、补勘、协助报审等)、勘察方案修改(若有)、初步设计(含协助报审手续、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协助报审手续)、各阶段设计评审、工程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竣工验收服务、协助完成规划报建、施工报建、配合完成交工资料及竣工资料等内容。本项目实行限额设计,即确保本工程总预算在批复的范围之内。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人的要求为准。

本招标项目招标控制价为:3719186.00元。

2.5承包方式: ?固定费率/折率包干   □固定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2.6 服务质量要求

(1)勘察质量要求: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规划、选址、设计、岩土治理和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勘察深度要求。

(2)设计质量要求:满足下一阶段设计或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有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可承担本项目的如下(1)和(2)两项资质证书,且相关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限范围内:

(1)工程勘察资质:①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乙级资质或以上资质;

(2)工程设计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 接受 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可单独投标,如投标人不同时具备上述资格要求,可以组成具有上述资格要求的联合体进行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必须以具备设计类资质的企业为牵头人并负责总协调工作。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2.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2.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单位,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

4.2.2.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2.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单位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工程款的支付。

4.2.2.5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3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获得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诚信档案编号,且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

4.3.1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的有效范围是开标当天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且未被系统锁定。投标人须提供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办理诚信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的查询网页打印件及对应所投标资质(勘察类或设计类企业)的信用等级网页打印件。

(注:①若联合体投标,具有本公告要求的勘察资质且承担本工程勘察工作的企业须具有“勘察类企业”的诚信编号;具有本公告要求的设计资质且承担本工程设计工作的企业须具有“设计类企业”的诚信编号。②若非联合体投标,则须同时具有“勘察类企业”和“设计类企业”的诚信编号。)

4.3.2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规定,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的“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4.4对拟派项目负责人***

4.4.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

4.4.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

4.4.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19年12月至2020年5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

4.5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5.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5.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注:招标文件中应明确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5.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为准。

(注:招标文件中应明确此处的“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弄虚作假”行为,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此款“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5.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5.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人委托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

5.2报名时间:2020年6月5日起至 2020 年6月11日(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5.3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5.4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7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的 1 个工作日之前(即2020年6月28日17时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以下简称“投标截止时间”)

7.1.1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6月30日9 时30分或详见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shunde.gov.cn/ggzy/)招标公告或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日程安排查询”查看。

7.1.2开标时间:2020年6月30日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提交投标文件的清单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送达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地址:***

7.3出席人员: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投标交易员必须到现场签到并进行身份验证。如果未能按上述要求进行身份验证的,招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

身份验证方式:指纹验证(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取得交易员资格时采集的本人指纹)。

投标交易员是指: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取得投标企业交易员资格,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成功采集指纹的人员。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公告栏、广东托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dtuoxin.com/)上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员资格。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价法。 

10.5 本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的权利。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土地发展中心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

邮    编:528300

联 系 人***

电    话:0757-29938513

传    真:/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托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凤山西路23号10楼1001室

邮    编:528300

联 系 人***

电    话:0757-22209033

传    真:0757-22209032

电子邮件***

                                                                                      

                                                          2020年6月4日

 

地区导航
  • 华东: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 华北: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 东北: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 华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 西北: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 西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 华中: 河南 湖北 湖南
  • 关于我们 | 成功案例 | 知名客户 | 诚聘英才 | 广告服务 | 友情连接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 招标导航
    客户咨询:400-633-1888      信息发布电话:13030031390    传真号码:010-59367999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7层(100190)
    北京智诚风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国建伟业咨询有限公司  哈尔滨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石家庄易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5-2024 版权所有  招标网 京ICP证050708号-1 证书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86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