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6.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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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6.09 |
地 区: | 兴山县 |
关键词: | 卫生 |
高桥乡卫生院门前环境整治项目采购公告
高桥乡卫生院门前环境整治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谈判报价。
一、项目名称:高桥乡卫生院门前环境整治项目
二、项目拦标价:人民币135491.85元;
三、项目概况:
1.工程规模:新建浆砌块石挡土墙250.06m³,墙面贴生态石121.11㎡,1m高仿石护栏安装90.5m等建设内容。
2.施工地点:兴山县高桥乡龚家桥村。
3.总 工 期:30日历天。
4.工程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相关施工验收标准规范的合格等级标准。
5.工程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四、供应商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单位负责人***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的资质证书;
4.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谈判响应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5.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谈判;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洽谈,供应商须以独立身份参与工程投标。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及资料(含资格、符合性审查)扫描件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或者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否则评标委员会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8.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
9.拟承担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
10.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
11.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并提供截图复印件加盖行政公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五、文件获取:
1.报名自2020年6月3日起至2020年6月9日9时00分止。谈判响应文件包括签字、盖章密封的商务文件和报价文件两种,商务文件和报价文件分装,一式三份,报价文件样本见附件。
2.谈判地点:高桥财政所一楼开标室,开标时间:2020年6月9日9:00。逾期未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不予接受。
3.开标时需提交: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的资质证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资质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只有符合以上条件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备注:若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提供距投标截止时间近3个月(2020年3~5月)以投标单位名称缴纳并能够反映个人明细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网上打印的带有二维码和电子章的社保证明彩色扫描件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电脑截屏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或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印章的社保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六、答疑与澄清
1.响应供应商对谈判文件有疑问的,在提问截止时间之前均可对业主提出。对于在此时间前未对采购公告提出异议的,采购人视其完全接受谈判文件内容,并对在此时间之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受理。采购人对响应供应商提问做出的答复以及对谈判文件做出的澄清和修改均在“兴山县人民政府网站”上予以回复。
2.提问截止时间:2020年6月5日12时00分;
3.答疑、谈判文件澄清和修改的公告时间:2020年6月5日17时30分。
七、公告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兴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官网公示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兴山县高桥乡卫生院
地 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公告发布时间:2020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