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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宁波市江北区应急管理局《江北区“十四五”应急管理规划》和《江北区综合防灾减灾专项规划》编制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0.06.03 标签: 浙江省招标 规划招标 
加入日期:2020.06.03
截止日期:2020.06.24
招标代理:宁波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区:浙江省
关键词: 规划
 
招标公告正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江北区采购办批准,现就宁波市江北区应急管理局《江北区“十四五”应急管理规划》和《江北区综合防灾减灾专项规划》编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HC-HZ-2020-0056(交易登记号:FSCG2020082)

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序号

招标范围

(规划服务内容)

单项限价

最高限价

服务期限

宁波市江北区应急管理局《江北区“十四五”应急管理规划》和《江北区综合防灾减灾专项规划》编制项目

1

江北区“十四五”应急管理规划

25万元

43万元

规划完成时间:   2020年6月30日前提交《江北区综合防灾减灾专项规划》成果;2020年8月31日前提交《江北区“十四五”应急管理规划》成果。

2

江北区综合防灾减灾专项规划

18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且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项目报名方式:

1、本公告附件中具有可供潜在供应商阅读的采购文件电子版,潜在供应商须在采购项目报名期内进入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网站进行报名,并在采购文件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投标申请信息表(翻阅采购文件最后一页)”发送至 308029773@qq.com 邮箱中,并电话确认后为报名成功。未报名的投标将被拒绝。

2、采购文件报名时间:2020年6月03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每天上午9:00-下午16:30(北京时间)。

    五、投标截止时间:现场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20年6月24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新冠疫情期间投标文件邮寄接收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23日16时00分(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时间为准)

    六、投标地点:现场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宁波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江北区育才路138号北投大厦南楼7楼);新冠疫情期间邮寄投标文件地址:***

    七、开标时间:2020年6月24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八、开标地点:宁波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江北区育才路138号北投大厦南楼7楼)

    九、其他事项:

9.1、特别提醒: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于投标前到“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申请,并通过财政部门的终审后登记加入到“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必须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具体要求及注册申请流程详见《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和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的“供应商注册申请”。

9.2、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9.3、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宁波市政府采购网、“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北分网”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

9.4、单位负责人***

9.5、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9.6、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补充事项(此事项至疫情解除期间有效。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递交可自行选择):

9.6.1、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参与开标应全程佩戴口罩。

9.6.2、参照“浙财采监[2020]4号”文件意见,允许供应商邮寄送达投标文件。供应商选择邮寄快递方式(建议采用顺丰快递)寄送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包裹外包装上请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以便代理机构作接收登记工作,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以快递形式寄送到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扬帆路999弄1号宁波研发园B区9幢3楼301室,联系人:陈佳妮,电话:***

9.6.3、新冠疫情期间关于澄清、询标的说明:评标过程中要求投标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澄清、询标内容由投标人在接到代理工作人员电话通知半小时内澄清补正完毕。请投标单位期间电话保持畅通,如未及时接听电话,视为放弃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权利。

 

 

  采购单位:宁波市江北区应急管理局

联系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华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  真:0574-87461353

    监管及投诉受理单位:宁波市江北区政府采购办公室/0574-87388094





   

  • 招标文件定稿-宁波市江北区应急管理局《江北区十四五应急管理规划》和《江北区综合防灾减灾专项规划》编制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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