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6.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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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6.23 |
地 区: | 浙江省 |
内 容: | (非重点)***交通循环产业园(二期)(EPC)项目招标标段[Y**********************]招标公告Y********************/*/* **:**:** ***交通循环产业园(二期)(EPC)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交通循环产业园(二期)(下称“本项目” |
东阳市交通循环产业园(二期)(EPC)项目招标公告
东阳市交通循环产业园(二期)(下称“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文件已经东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东发改审批〔2020〕119号文批复,项目业主为东阳市世展交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2.1项目概况
东阳市交通循环产业园(二期)本项目厂址位于金华市东阳市南市街道梨凤村。位于 S27 省道旁。厂区有公路与上述交通要道联系,交通较为方便。征用金华市东阳市南市街道梨凤村闲置场地,并购置振动给料机、颚式破碎机、圆锥破碎机、振动筛、冲击式破碎机、搅拌机等设备进行建筑石料、机制砂及商品混凝土生产。
项目土地权属为征用土地,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建设场地不规则,规划用地面积 76156.73m2。场地地形局部高差起伏,地面标高最低约为 145.10m,最高约为 202.50m。地 块西南面紧靠山体,总体场地内高程北低南高,为丘陵状地形。
本工程建设规模为 1 条 200t/h 湿法制砂生产线, 1 条 500t/h 干法骨料生产线,1 条年产 60 万方商品混凝土生产线。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招标内容 |
具体 内容 |
预算金额(万元) |
投标控制价(万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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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施工图设计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需求 |
128 |
128 |
中标通知书发出3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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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生产线主机设备 |
1 条200t/h 湿法制砂生产线 |
1266 |
1266 |
其中: 200t/h 湿法制砂生产线须在2020年8月30前安装调试完成并开始试生产;其他生产线在发包人通知发出去后6个月内完成安装调试并开始试生产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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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条 500t/h 干法骨料生产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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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主机配套设备,生产线辅机、皮带输送机及配套设备,设备安装等 |
1 条200t/h 湿法制砂生产线 |
6414 |
62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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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条 500t/h 干法骨料生产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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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条年产 60 万 m³商混站生产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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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建筑工程的施工 |
1 条200t/h 湿法制砂生产线 |
4635 |
4496 |
与200t/h 湿法制砂生产线配套的相关施工须在2020年8月30前完工;与其他生产线配套的施工须在发包人通知发出去后6个月内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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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条 500t/h 干法骨料生产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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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条年产 60 万 m³商混站生产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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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2443 |
121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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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本标段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施工图设计: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范围内的干法粗破车间、干法细破筛分车间、成品储存及发放、湿法粗破车间、湿法细破筛分及制砂车间、污水处理系统、空压机站、消防水池及泵房、厂区变配电室、维修车间、总平面图布置、办公综合楼、厂区变配电及照明线路、全厂给排水及消防系统、景观绿化、砂石分离系统等全部工作内容的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配合工作。
(2)生产线设备及配套设备和安装: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范围内生产线主机及配套设备,生产线辅机、皮带输送机及配套设备,生产线设备安装等的设备采购(或制造生产)、包装、运输、保险、安装、调试、试运行、技术培训、质保期等全部工作内容。
(3)建筑工程的施工:包含(但不限于)干法粗破车间、干法细破筛分车间、成品储存及发放、湿法粗破车间、湿法细破筛分及制砂车间、污水处理系统、空压机站、消防水池及泵房、厂区变配电室、维修车间、总平面图布置、办公综合楼、厂区变配电及照明线路、全厂给排水及消防系统、景观绿化、砂石分离系统等的施工及缺陷责任期修复工作。
计划工期(暂定420日历天):
(1)中标通知书发出3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2)生产线设备及配套设备和安装:200t/h 湿法制砂生产线须在2020年8月30前安装调试完成并开始试生产;其他生产线在发包人通知发出去后6个月内完成安装调试并开始试生产工作;质保期:12个月(各条生产线质保期根据各自竣工日期分别计算质保期期)。
(3)建筑工程的施工:与200t/h 湿法制砂生产线配套的相关施工须在2020年8月30前完工;与其他生产线配套的施工须在发包人通知发出去后6个月内完工;缺陷责任期(即保修期):12个月(与各条生产线配套的施工缺陷责任期根据各自竣工日期分别计算缺陷责任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信誉及较强的售后服务能力,且能够生产本次招标生产线设备的设备制造商;
(2)设计资质:具有工程综合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且同时具有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录 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业绩,并在财务、信誉、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单位数量不得超过3家,其中:承担本次生产线设备的设备制造商担任联合体牵头人。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3.4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单位、代建单位(如有)、第三方咨询单位、监理单位、代理单位及上述单位的附属单位不得以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的形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补充、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0年6月3日至2020年6月8日。
4.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new.zmctc.com),在本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补充、澄清、修改文件)。
4.4未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new.zmctc.com)→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4.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0年6月12日。招标人将于2020年6月16日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4.6招标文件工本费1000元,售后不退,由交易平台自动划转给招标代理机构。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6月23日9时30分,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new.zmctc.com)。
5.4 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招标文件下载 |
补充文件下载 |
招 标 人:东阳市世展交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东阳市黉门广场58号金华银行5楼
联 系 人***
电 话:0579-86091286 13750993317
代理机构:杭州启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招标人:东阳市世展交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0年6月3日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信誉及较强的售后服务能力,且能够生产本次招标生产线设备的设备制造商; 2.设计资质:具有工程综合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单位数量不得超过3家,其中:承担本次生产线设备的设备制造商担任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方须具备第2、3条所要求的资质。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 务 要 求 |
承诺提供不少于1200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由投标人自行决定采用银行信贷证明或财务能力承诺书)。 若采用银行信贷证明,开具银行信贷证明的银行级别: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县(区、市)级及以上银行。 |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
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协议书时间为准),承接过1个规模时产500吨及以上的同类项目设备采购与安装业绩(同类项目指:制砂生产线或骨料生产线)。 |
注:1.投标人应在“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2017年1月1日以来完成的主要类似项目情况表”后附:合同协议书的扫描件,合同协议书未体现时产规模时,否则还需另附项目业主出具体现时产规模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分包业绩不予认可。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
1、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的情形; 2、近三年(自2017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
注:1.投标人有行贿受贿犯罪行为的认定:招标人在定标前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对拟中标人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结果以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
2.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项目负责人 |
*** | 1.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近三年(自2017年1月1日以来),拟委任项目负责人*** |
*** | 1 |
1.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 2.拟委任施工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任项目经理。 3.近三年(自2017年1月1日以来),拟委任施工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 |
设计负责人 |
*** | 1.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2.近三年(自2017年1月1日以来),拟委任设计负责人*** |
注:1. 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有行贿受贿犯罪行为的认定:招标人在定标前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对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
2. 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该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交工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3. 拟委任施工项目经理是否有“在建合同工程”按以下原则认定:
(1)若该合同工程协议书尚未签订,则其中标通知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和备选项目经理均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2)若该合同工程协议书已签订的,则仅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3)该合同工程未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前,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已经更换的,则现任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同时应在投标文件中附该合同工程项目发包人的同意更换证明材料,否则更换前后的项目经理均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4. “在建合同工程”范围: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建设工程,不受地域、行业和投资性质的限制。
5. 如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施工项目经理由联合体负责施工的成员方提供,设计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