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6.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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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6.15 |
地 区: | 浙江省 |
关键词: | 道路 防治 路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法律规定,新昌县致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新昌分局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XCZX2020016
二、在线响应
三、项目概况及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及单位 |
具体内容 |
总预算价 (最高限价) |
01 |
新昌县非道路移动机械大气污染防治管理综合服务项目 |
1项 |
见“磋商项目范围及要求” |
26万元 |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六、采购文件提供期限、获取方式等:
1.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公告发布之日至磋商响应截止时间。
2.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2.1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
2.2潜在供应商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账号注册后,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公告下方“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跳转登陆或直接登陆“政府采购云平台”(账号或短信验证码或CA方式登录),依次进入「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后在线登记、获取采购文件。
2.3浙江政府采购网采购公告下方“游客浏览采购文件”内公告的采购文件仅供社会公众查阅使用,潜在供应商只有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登记并获取了采购文件后才被视作“获取采购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以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下载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未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起的质疑、投诉将不予受理。
3.采购文件售价:免费。
4.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接受采购单位的诚信管理和评价,并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管理。供应商可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或浙江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进行注册申请,按规定审核后,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5.采购文件及更正补充公告请自行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或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招标公告及更正公告页面中下载。
七、投标响应与开标注意事项:
1.本项目实行在线响应,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磋商,自行承担磋商一切费用。
2.磋商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磋商前应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响应或响应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响应文件制作:
3.1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响应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
3.2响应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
4.本项目响应供应商仍应准备纸质备份响应文件。当电子评审无法正常进行时,即转为线下评审。若在此种情况下,由于供应商未提供纸质备份响应文件而导致该供应商作为放弃响应处理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当。
八、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地点及要求:2020-06-15 14:30:00时之前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并将纸质备份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新昌县致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接标室(和悦广场写字楼6楼602室),逾期送达不予接收。
允许采用邮寄递交,邮寄方式:原则上采用EMS、顺丰邮寄,不接受到付邮件,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时间为准。收件人:新昌县致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梁先生);联系电话:13858460780;邮寄地址:***
当终止电子化开标评标程序,而采用纸质备份响应文件线下评审程序时,响应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没有提交纸质备份响应文件的,视同响应供应商放弃响应。
九、磋商时间及地点:2020-06-15 14:30:00时在新昌县致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和悦广场写字楼6楼602室)。
磋商开始由代理机构开启解密功能后30分钟内供应商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未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提供纸质备份响应文件的,视同响应供应商放弃响应。
十、投标保证金:无。
十一、招标公告发布:浙江政府采购网和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十二、本项目公告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十三、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四、联系方式***
1、采购方名称: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新昌分局
地址:***
联系人:潘女士 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昌县致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韩女士 联系电话***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新昌县财政局
地址:***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