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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县金莲小区、银杏家园、金牛小区、酱园小区四个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改造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0.06.02 标签: 湖南省招标 湘潭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0.06.02
地 区:湘潭市
内 容:*. 招标条件 ***金莲小区、银杏家园、**小区、酱园小区四个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已由***发展和改革局以潭*发改审【****】**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招标人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
 
招标公告正文
1. 招标条件 湘潭县金莲小区、银杏家园、金牛小区、酱园小区四个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已由湘潭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潭县发改审【2020】1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招标人为湘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凌云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湘潭县金莲小区、银杏家园、金牛小区、酱园小区四个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改造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

2.2 建设地点:湘潭县易俗河镇。

2.3 建设规模:本项目为金莲小区、银杏家园、金牛小区、酱园小区四个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改造,①百花社区金莲小区位于金桂南路西侧,湘潭县文化馆南侧,为湘潭县易俗河镇的老旧小区。该小区建成年限为1998年,小区附属设施陈旧,混凝土道路破损十分严重,路面没有雨水收集系统,小区内雨水现状为散排。本次改造主要将现状破损道路破除后,优化道路坡度,新建沥青混凝土路面,新增道路排水沟。项目投资约59.80万元;②银杏家园位于银杏路西侧,改造面积约17154平方米。安置区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下:1、部分区域未进行硬化,停车位严重缺乏。2、现状局部污水管网未完善,故本次改造需对上述位置进行整改,且增加化粪池。3、现状绿化带、行道树等有部分乔灌木、地被缺失,本次改造需对其进行补植。4、现状路灯接线不规范,没有完善的照明系统,故对此次改造。5、道路部分板块有开裂、唧泥的现象。路面雨水排水不畅,雨后经常积水,进行整改。6、休闲健身区域缺乏,本次进行优化增设。项目投资约430.95万元;

③牛头岭社区金牛小区位于凤凰路与玉兰路平交口西南角,为湘潭县易俗河镇的老旧小区。该小区建成年限为1997年,小区附属设施陈旧,混凝土道路已出现不同程度破损。本次改造主要将现状破损的混凝土板块破除、重建后,整体改造为沥青混凝土路面,并根据现场实际新增道路排水沟。项目投资约187.14万元;④砚井社区酱园小区位于酱园二路北侧,改造面积约6000平方米。安置区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下:1、停车位严重缺乏。2、现状局部污水管网堵塞,故本次清理疏通。3、现状绿化带、行道树等有部分灌木、地被缺失,本次改造需对其进行补植。4、道路板块有开裂、唧泥的现象。路面雨水排水不畅,雨后经常积水,进行整改。5、混凝土地坪有开裂、破损等现象,进行整改。项目投资约78.13万元。

2.4 工期要求:在2020年7月31日前完成。

2.5 质量要求:

①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内和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

②施工: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令第279号执行。

2.7 招标范围:湘潭县金莲小区、银杏家园、金牛小区、酱园小区四个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改造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包括本项目的设计(包括施工图及后续服务)和本项目的全部工程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3.2.1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3.2.2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3.3 设计负责人***

3.4 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下同):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

3.5 施工技术负责人***

3.6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人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3.6.1 联合体投标人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各自的分工和权利义务;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

3.6.2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3.8 根据潭公管办【2018】1号文件《关于对于项目申报和工程招投标领域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实行联合惩戒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承诺无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

4.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参照湘建监督〔2017〕76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承诺采用投标承诺书的形式,根据湘建监督(2018)244号文的规定递交,如未按要求递交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保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四、投标保证承诺)。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请从2020年6月2日9时00分起(北京时间,下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ggzy.xiangtan.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等有关资料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图纸等有关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4投标人应自行在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0年7月2日9时00分,地点为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拟任项目施工负责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施工负责人)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并在开标会议现场身份验证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以证明其出席,否则,投标无效。(联合体投标时参加开标会议人员为牵头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施工负责人***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上进行同步公告(若公告不同步,公告起始时间、内容以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为准)。

9.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湘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监督 。电话:***

10.1本项目无设计成果补偿费。

10.2各单位不得采取挂靠、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手段,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如果中标,中标一律无效,并赔偿业主的全部损失。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湘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湘潭县易俗河杏丹二路五号

联系人***

电  话:0731-57801581

招标代理机构:凌云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湘潭市岳塘区湘潭大道众一国际C栋3楼

联 系 人***

电    话:0731-55955107  

传    真:0731-53283537    

邮    箱:282779355@qq.com

★温馨提示:

为切实做好招投标活动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湘潭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要求做好以下防控措施:

1、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应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事先在本公告附件处下载并自行填写完整的《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外来潭返潭投标人代表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14天内无感染证明。招标代理开标现场统一收取登记表。

2、投标人代表进入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需自行佩戴口罩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消毒;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度的人员进行劝返,严禁进场。如遇可疑症状者及时报告防预部门处置。

3、有下列新型冠状病毒传染风险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场所:

(1)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认患者的;

(2)外来潭返潭人员没有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14天内无感染证明的;

(3)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

(4)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的。

4、投标单位只允许一人进入开标室参加投标,代表单位签到、递交投标文件,最大程度上减少与会人员数量。参加开标会议的代表必须是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5、实行投标文件无接触投递,并进行两次消毒处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投标人代表和投标文件进入交易中心时进行第一次消毒处理。所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接触投递投标文件在开标室指定地点。投标文件进入评标室拆封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对投标文件进行第二次消毒处理,确保投标文件运输传递安全。

对不配合上述疫情防控要求的投标人代表,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所有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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