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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视光中心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0.06.02 标签: 湖南省招标 永州市招标 医院招标 
加入日期:2020.06.02
截止日期:2020.06.10
招标业主: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地 区:永州市
内 容: 为满足医院广大眼科患者需求,支持眼科学科发展,经医院讨论决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将医院视光中心场地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关资质的公司参与竞标。 一、场地情况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 具
关键词: 医院
 
招标公告正文

为满足医院广大眼科患者需求,支持眼科学科发展,经医院讨论决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将医院视光中心场地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关资质的公司参与竞标。

    一、场地情况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代理商投标须提供制造商产品代理销售授权书原件;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生产、经营,凡属国家实行许可、认证或注册管理的,须提供国家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相应证件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

    

 

1. 投标人须提供本企业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三类、6822)和产品制造商的生产企业许可证(角膜塑形镜需提供产品的经销授权书);

    2. 投标人企业注册资本在100万以上;

    3. 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投标。

    三、评标办法

    1. 确保投标人不少于三家开标,若不够三家则另行再次发布招标公告;

    2. 本次评标采取综合评标法,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各因素,择最适合学科发展的单位中标;

3. 本次场地租金及管理费用投标底价为人民币6万元/年,第一次报价低于6万元/年为无效报价。

 

4.评分细则:

 

评分细则

技术分:70分

 

项目

得分

1

在本省范围与三甲医院合作数量,(每一家5分,满分15分)

 

2

国家一级验光师资格证(每一名8分,满分8分)

 

3

国家二级技师(验光、定配)资格证(每一名3分,满分6分)

 

4

国家三级验光员资格证(每一名2分,满分4分)

 

6

国际角膜塑形学会亚洲分会IAOA会员(每一名2分,满分8分)

 

7

省级及以上验光和配镜比赛第一名(每一名4分,满分8分)

 

8

省级及以上验光和配镜比赛第二名(每一名2分,满分4分)

 

9

省级及以上验光和配镜比赛第三名(每一名1分,满分2分)

 

10

国家级验光与配镜职业技能竞赛裁判员(每一名5分,满分5分)

 

11

省级及以上五一劳动奖章获奖者(每一名5分,满分10分)

 

价格分:20分

1

年租金8万(人民币)及以上为满分20分

 

2

年租金7万(人民币):15分

 

3

年租金6万(人民币):10分

 

4

年租金6万(人民币)以下:0分

 

                            商务分:10分

1

注册资金500万(包括500万)及以上:5分

 

2

注册资金300万(包括300万)至500万以下:3分

 

3

注册资金100万(包括100万)至300万以下:2分

 

4

注册资金100万以下:0分

 

5

提供产品免费保修一年以上的承诺书:5分

 

6

无承诺书:0分

 

合计

 

 

 四、技术质量服务要求

    1. 经营范围所提供的产品必须包括但不限于:镜框镜架、眼镜镜片、角膜塑形镜、软性接角镜、弱视仪、视觉功能训练产品等;

    2. 技术人员要求。投标企业需配备具有国家一级验光师资格证者1名、国家二级验光师资格证者1名、国际角膜塑形学会亚洲分会IAOA考核颁发证件者2名以上,投标公司需提供以上技术人员在职劳动合同及缴纳社保证明(缴纳期限不低于1年)。

    3. 公司产品质量标准与要求。投标公司需保证所有经营产品符合国家相关生产、销售标准,质量安全可靠。积极维护医院形象及消费者权益,遵守国家、医院的相关规章制度,遵循医院监管部门及眼科的监督与管理。

    五、经营年限

    合同有效期为五年,合同一年一签。

    六、其它事项

    1. 租赁的场地只能用于视光中心相关业务,未经医院许可,不得作为其他用途,违者院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收回场地。

    2. 承租者如无法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的三十个工作日内与医院签订相关租赁合同,视为自动弃权,医院将另行确定第二承租候选人。

    3. 投标者需缴纳投标保证金一万元,不缴纳保证金视为自动弃权,中标者一万元转为履约保证金,退还未中标者一万元。

    4. 中标者在签订合同后应办理工商、税务、卫生等相关执照,执照不得以“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冠名,办理好相关执照后,合同正式生效。

    5、未尽事宜按《场地租赁合同》执行。

    七、投标程序

1. 报名时间: 2020年6月2日8:00—2020年6月10日17:00                                     

    投标人报名需提供本企业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技术人员在职劳动合同及缴纳社保的证明等(原件备查,提交复印件)资料,以供资质查验。院方将电话通知初步资格审查合格的竞标人参加投标报价。

2. 报名地点: 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拓展部                                      

    3. 竞标时间与地点: 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二会议室(若有改动,则另行通知)                               

 

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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