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6.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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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6.05 |
地 区: | 江苏省 |
内 容: | *******年中小学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捷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受***教育局(建设单位)委托,对*******年中小学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负责招标事宜。该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告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及付款方式 *.*项目概况 (*) |
关键词: | 学校 小学 监理 |
泰兴市2020年中小学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泰兴市捷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受泰兴市教育局(建设单位)委托,对泰兴市2020年中小学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负责招标事宜。该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告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及付款方式
2.1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泰兴市
(2)项目规模:本项目共分三个标段,一标段为横垛小学等20所学校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工程费用约1176.2万元,二标段为新街初中等12所学校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工程费用约1181.8万元,三标段为南沙初中等17所学校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工程费用约1176万元。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可同时参加3个标段的投标,但同一投标人只能中其中1 个标段。
(3)监理服务期:与施工同步。
2.2招标范围
泰兴市2020年中小学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一、二、三标段)的质量、进度、投资等控制;安全、合同、信息等管理。(含监理所发生的监理费、办公费、通讯费、交通费、税金等所有费用)。
2.3付款方式
施工合同价50万元以下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监理合同费的70%,审计结束付清余款。施工合同价50万元以上工程,主体分部完成后付监理合同费的50%,竣工验收合格付至监理合同费的70%,审计结束付清余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或【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监须具备住建部房屋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在泰州市域外无在监工程。
(2)在泰州市范围内最多有两个在监工程。
注:以上在监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总监理工程师职务 。
3.3 投标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
(1)业绩:无要求。
(2)①近2年内未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过行政处罚;②投标人无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严重失信行为的界定参照国发【2016】33号文、发改办财金【2019】527号文)。如果该行政处罚在信用中国等门户网站未撤下且自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已超过最长公示期限,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作出该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出具的已修复证明,即可视为已修复。否则,按严重失信行为处理。
(3)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体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
(4)投标人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5)项目负责人***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项目人员配备最低要求:总监理工程师1人,主导专业或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1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申请人于 2020年 6 月 3日上午8:30起至2020 年 6 月 5 日下午17:30止,至泰兴市城东园区文昌路与戴王路红绿灯向南100米(泰兴市捷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楼)获取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4.2招标文件每个标段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须递交下列材料:
(1)法定代表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法人章)。
(2)授权委托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章)、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法人章)、单项授权投标事务负责人***
5. 评标办法
5.1本工程采用 资格后审 的方式确定投标人,具体审查条件见附件一。
5.2本工程采用 抽签定标法 确定中标单位,中标价为监理费率2%,以中标价签订合同,以施工结算价为监理费最终结算依据。具体评标定标办法详见附件二。
6.招标公告的发布时间: 2020年 6 月 3日上午8:30起至2020 年 6 月 5 日下午17:30止。
7.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zwfw.taizhou.gov.cn/ggzy/tx)-限额以下。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兴市教育局
地 址:***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泰兴市捷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2020年 6 月 3 日
附件一:
资格审查条件: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投标事务负责人***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监理项目部组成人员相关证书(含专业、岗位证书等。监理人员的专业配备要求:总监理工程师1人,主导专业或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1人)(原件及复印件);
7、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及项目部组成人员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投标截止日期当月或上月)。关于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的格式、查询方式等事项,请登陆http://zwfw.taizhou.gov.cn/ggzy/tx查询泰住建〔2017〕64号文《关于明确投标人提交社会保险证明材料要求的通知》;
8、投标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五);
9、投标保证金。
附件二:
评标定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随机抽签确定中标人”的方式。
按照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先后时间顺序,由各单位拟投入项目总监工程师,随机抽取本单位的号码并当场公布。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资格审查报告,确定资格审查合格的进入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程序的投标人名单,邀请所有的投标人复会(投标人未到场参加复会的,视为放弃),并当场公布评审结果。
本项目共分为3个标段,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可同时参加3个标段的投标,但同一投标人只能中其中1 个标段。
招标人从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对应的号码中公开随机抽取,第一个被抽取出的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一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个被抽取出的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二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三个被抽取出的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三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第四个被抽取的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一标段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五个被抽取的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二标段第二中标候选人,第六个被抽取的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三标段第二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如实际进入公开随机抽取中标人程序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个,则按实抽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