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6.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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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南通市 |
内 容: | ***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系统更新项目 受***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决定就法院执行指挥中心系统更新项目实施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系统更新项目 项目编号:Z************(XJ |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系统更新项目
受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决定就法院执行指挥中心系统更新项目实施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系统更新项目
项目编号:Z320693200042(XJ007)
二、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90万元,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90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均为无效投标。
三、项目需求说明: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系统更新项目,详见询价文件项目需求;
四、供应商入库要求:
(一)企业入库
凡参与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办理CA加密锁和电子签章。详情请查阅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ntzw.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集中办理数字证书有关事宜的通知》。
1、已注册成为南通市政府采购会员供应商需要作如下工作:
使用新办理的CA锁直接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ntzw.gov.cn→主体登陆)的项目响应方业务系统,也可用原系统(南通市政府采购网)账号登录;在新主体库中先复核基本信息之后自行完善单位基本信息、人员信息,同时上传各类证书、证明文件原件的扫描件等,所提交的电子文件资料在系统中直接通过完成注册,供应商须对所提交的资料负责。
2、首次来南通未注册办理成为南通市政府采购会员供应商需要作如下工作:
首先需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主体登陆→项目响应方登陆→免费注册。然后用办理CA加密锁登录系统。在主体库中自行补充完善单位基本信息、人员信息,同时上传各类证书、证明文件原件的扫描件等,所提交的电子文件资料在系统中直接通过,供应商须对所提交的资料负责。
(二)询价供应商其他要求
1、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法定代表人参加询价的,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2、提供响应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招标内容须在营业执照经营的服务范围内,且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具有本项目投标的相应资质;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的原件,同时须加盖公章(红章)。
8、响应单位具有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27001,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询价采购报价须知
1、下载询价文件:供应商使用CA加密锁登陆南通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tzw.gov.cn/),在网站首页 “主体登陆”→“项目响应方登录”,点击进入“项目响应方系统”,在“采购业务”→“下载报名”界面找到该项目,进行报名操作,并下载询价文件。技术支持:4009980000。
2、报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报价,报价截止时间为询价结束时间,逾期不可报价。
网上报价路径:供应商使用CA加密锁登陆南通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tzw.gov.cn/),在网站首页 “主体登陆”→“项目响应方登录”,点击进入“项目响应方系统”,然后在“采购业务”→“报价参与(询价)”界面进行报价操作,并在附件信息中点击“电子件管理”上传询价响应文件,并且完成签章操作。完成后点击提交报价按钮。注:报价只可提交一次,不可修改。
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后无故不到投标现场递交纸质文件的,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信用信息”-“黑名单信息”一栏进行公开,取消会员供应商资格1年。
3、供应商所提交的询价响应文件不符合询价文件要求,视作投标无效。
上传的“询价响应文件”内容包括(格式参见附件)
(1)提供响应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招标内容须在营业执照经营的服务范围内,且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参加询价的,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3)响应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的原件,同时须加盖公章(红章)。
(4)响应单位具有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27001,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响应供应商提供非建议品牌产品投标的,必须提供由相关权威机构出具的非建议品牌竞标产品的“①检测报告;②技术白皮书;③生产许可证”至开标现场,并在响应文件内须提供该“①、②、③”项加盖生产厂家红章的资料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如未提供,经采购人核实后认定,所选品牌档次及技术参数低于建议品牌的,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6)询价响应函;
(7)技术条款响应一览表(按后附表格);
(8)所有设备清单及响应、品牌(根据本项目需求内容按后附表格格式填写);
★号项为主要参数不接受负偏离,否则作为不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9)售后服务的相关承诺(请根据项目需求中的要求,格式自拟)。
(10)询价采购期限原则上不少于三个工作日,采用一次报价方式。按照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11)供应商随意、恶意报价,或未按询价文件要求进行报价的,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注:纸质标书须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纸质标书须与网上上传标书不一致否则作废标处理。标书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均需加盖公章。相关证书请以原件扫描件的方式在系统内上传。
六、询价结束时间
纸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评审时间、地点:
递交一份“正本”和两份“副本”完整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方为有效;所有投标文件密封在一个密封袋中,并在密封袋上标明供应商名称,密封袋上加盖单位公章。
接受截止及评审时间:2020年6月10日14时00 分 ,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开标地点:南通市开发区宏兴路9号能达大厦东裙楼五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03第二开标室。
请各投标单位将项目报名回执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开标现场管理告知书(格式按照附件)带至开标现场以供查验,若无回执和开标现场管理告知书,采购人可拒绝投标文件。(不须密封在投标文件内)
七、成交原则、方式
成交原则:
1、符合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
2、网上报价为项目的总价,不得将项目拆分或选择性报价;
3、成交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采购需求:详见询价文件附件。
成交方式:按项目成交,在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最低的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八、成交结果通知
(1)成交结果将通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zfcg.nantong.gov.cn/)发布采购结果公告,通知所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的10天之内与买方签订合同。所签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单位不得向供应商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采购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3)合同签订之日起二日内上传到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备案。因采购人或市场缺货等因素不能签订合同,三日内必须书面向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告,三日内不报告,每延误一天扣罚10%保证金。
(4)成交供应商自合同签定之日起30天内安装调试完成;每延误一天扣以总价款2‰的违约金。
九、验收与付款
1、验收要求:采购单位按合同约定积极配合供应商履约,按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项目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验收合格的作为支付货款的依据。
2、付款方式:项目验收合格后15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95%,验收合格期满三年后支付合同金额5%尾款。
十、询价费用
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本项目在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全部费用。
2、投标保证金
2.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电汇、网银,银行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函,不接受现金、本票等形式。
2.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万捌仟元整。
2.3、如采用转账、电汇、网银形式按以下要求办理:
(1)接受询价保证金的指定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2)保证金账户:询价供应商下载标书之后,在“业务管理-开标前-保证金账户获取(南通)”功能下,找到具体标段,点击“生成子账户”按钮获取保证金子账户。
(3)询价供应商从基本账户往完整的保证金账户里面打款。且询价供应商须自行核对使用的基本账户与诚信库中备案的基本账户是否一致,不一致请及时修改。
(4)未从企业法人基本存款帐户汇出的询价保证金,以及使用其他询价供应商子账户汇款的询价保证金,本项目一律不予接受。凡出现弄虚作假现象的询价供应商,投标保证金一律不予退还。
(5)各询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询价保证金从提交到入帐的时间风险,在投标截止日之前办理相关事项并再次确认是否已成功缴纳,以保证询价保证金在询价文件指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汇入指定帐户。
2.4如采用银行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函形式按以下要求办理:
(1)电子保函按照“一标段一保函”的原则。
(2)电子保函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完成。
(3)具体办理流程详见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推行银行及保险电子保函服务的通知》。
3、如开标时投标人对本单位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有疑义,投标人应在开标结束前向招标人提交书面申请核实保证金缴纳情况。由银行或保险公司核实后出具书面材料予以答复。
4、 开标结束后,转账、电汇、网银形式缴纳的保证金由招标代理或采购人统一办理中标人和未中标人的保证金退还事宜。如本项目招标中遇质疑,投诉,复议等特殊情况,保证金退还时间按相关规定执行。银行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函形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按协议执行,无需办理退款手续。
5、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其定标后予以退还。
6、中标单位的询价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日内予以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应向招标人递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有权按中标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处理。
7、如询价响应单位采用转账、电汇、网银形式缴纳的保证金,应充分考虑询价保证金从提交到入帐的时间风险,在投标截止日之前办理相关事项并再次确认是否已成功缴纳。如采用银行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函形式缴纳的,在投标截止日之前须从电子保函服务支撑管理平台中确认是否生效。
8、询价响应单位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或被认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时,询价响应单位的询价保证金不予退还或由被保险人发起理赔申请。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除不可抗力情况外,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必须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其询价保证金或由被保险人发起理赔申请:
(1)放弃中标项目的;
(2)拒不按照询价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
9、询价响应单位(中标人)存在前款所述情形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将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在一年内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10、各询价响应单位在办理投标保证金事宜时,可咨询相关技术人员:
(1)交易系统技术人员联系电话***
(2)电子保函服务支撑管理平台技术人员联系电话***
(3)保证金业务银行驻场人员联系电话***
(4)电子保函业务服务单位:请详见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服务支撑管理平台-产品服务页面。
十一、报价注意事项
报价截止时间以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器时间为准;
十二、本项目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联系人:丁先生,联系电话***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软件系统有关问题请向软件系统技术人员提出。
十三、监督管理
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区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0513-81190156、0513-51017660,邮箱:ntkfqggb@163.com。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