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6.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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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6.05 |
地 区: | 新疆维 |
关键词: | 铁路 路 |
玛石铁路山丹湖站、清泉集站进出口路项目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
竞争性谈判公告
玛石铁路山丹湖站、清泉集站进出口路项目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项目已获师市发改发产业〔2020〕234号文批准, 资金来源为师市财政预算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予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招标。
一、采购编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玛石铁路山丹湖站、清泉集站进出口路项目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项目
三、采购单位名称:第八师石河子市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四、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新疆汇晟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五、资金来源:师市财政预算
六、采购预算金额:50000元
七、采购数量、简要规格(项目基本概况):
序号 |
服务名称 |
工期 |
预算金额 |
备注 |
1 |
玛石铁路山丹湖站、清泉集站进出口路项目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 |
1个月 |
50000元 |
八、项目实施地点、供货时间、技术要求等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九、投标人资格要求:参加本次招标的供应商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需满足下列要求:
1、企业资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提供三证合一副本);
2、法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3、拟担任本环评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项目负责人***
6、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纪记录。
7、投标人须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里;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十、获取文件时间及方式:
(1)符合上述条件并能提交以上有关资质证明的企业,均可参加本次招标;持法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并加盖单位公章)到石河子东四路 11 号 香 格 里 拉 园 13 -2新疆汇晟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并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2)报名起始及文件售出时间:2020年6月1日至2020年6月4日(北京时间10:00-13:30,16:00-20:00),节假日除外)
(3)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每套售价200元,文件售后不退。
十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20年6月5日11:3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十二、开标地点:石河子东四路 11 号 香 格 里 拉 园 13 -2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第八师石河子市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新疆汇晟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石河子东四路 11 号 香 格 里 拉 园 13 -2
联 系 人***
联系方式***
新疆汇晟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