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5.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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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业主: | 海门市公安局 |
招标代理: | 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 区: | 南通市 |
内 容: | 一、采购人:***人民法院 二、采购项目名称:***人民法院采购移动办公系统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万元 四、拟采购的设备或服务说明: ***人民法院移动办公系统是在上级法院移动办公系统基础上的扩展建设,是**院移动办公系统的子系统,具体内容包括执行APP、智能诉服应用、审务通、政工人事 |
一、采购人:海门市人民法院
二、采购项目名称:海门市人民法院采购移动办公系统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70万元
四、拟采购的设备或服务说明:
海门市人民法院移动办公系统是在上级法院移动办公系统基础上的扩展建设,是市中院移动办公系统的子系统,具体内容包括执行APP、智能诉服应用、审务通、政工人事管理系统等多项移动办公办案平台。
五、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原因及情况说明:
省高院、市中院移动办公系统均由移动公司承建,数据专线接入APN保密通道。专家组经过论证,一致认为,鉴于省高院、市中院继续使用移动APN保密专用通道,为确保与上级法院互联互通,所以海门法院的移动办公系统也只能选择由属地移动通信公司提供服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可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故建议本项目采取“单一来源方式”。
序号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务或职称 |
1 |
陆 威 |
海门市中小学教师研修中心 |
办事员 |
2 |
黄 欢 |
海门市公安局警务保障室 |
科长 |
3 |
高卫豪 |
江苏有线海门分公司 |
副总经理 |
六、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
七、本公示期限自2020年5月29日至2020年6月5日止,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请于2020年6月5日下午5:00前携书面材料与以下联系人***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海门市人民法院
采购人地址:***
联系人:沈科长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
联系人:黄科长 联系电话***
财政监督管理部门:海门市财政局
联系地址***
联系人:黄科长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