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5.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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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6.23 |
招标代理: | 苏州正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地 区: | 苏州市 |
内 容: | *****实验中学校关于智慧化校园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发稿时间:****-**-**】 ***************受*****实验中学校委托,对其要求采购的智慧化校园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和具备履约能力的供应商单位前来参与。 一、采购项目概况 *、采购项目的名称:智慧化校园设备项 |
苏州正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市金阊实验中学校委托,对其要求采购的智慧化校园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和具备履约能力的供应商单位前来参与。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的名称:智慧化校园设备项目
2、采购编号:SZZJ2020-G-010。
3、采购数量:1批。
4、采购预算:人民币1500000.00元
5、交付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供货,并完成安装调试交付采购人使用。
6、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采购需求简要说明(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9、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合格投标人的一般条件及所需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
1. 报名方式:
1.1供应商注册。详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1.2申领CA证书。详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关于办理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证书的通知》。有效期内的CA证书可以反复使用。
(1)原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网上报名系统用户需换CA证书、办理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政府采购模块;
(2)区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用户,无需再次办理;
(3)未参与过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的用户,需注册并办理CA证书、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政府采购模块,详情参见《政府采购CA证书办理指南》。
1.3登录报名。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入“政府采购(网上报名)”,选择“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进入“供应商”系统,进入报名界面点击“报名”按钮报名。报名成功并下载采购文件后,点击投标确认函下的“编辑”按钮,进入编辑投标确认函并签章,签章成功后打印投标确认函供参与项目使用。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供应商报名成功后不可撤销报名。
2.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6月5日
3.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供应商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报名成功后,根据提示,至左侧采购文件页面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4.网上询问。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采购文件后,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系统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代理机构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收到询问后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询问人通过系统查阅。
5.技术咨询。
(1)注册咨询:0512-69820846
(2)CA办理咨询电话:***
(3)交易系统维护,客服QQ:805640413、442456465、864274166;咨询电话:***
6.有关该采购活动的澄清、修正及中标信息亦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请定期关注。
四、投标文件提交信息
1、提交时间:2020年6月23日9:00时起至9:30时止(北京时间)。
2、提交地点:苏州市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2020年6月23日9:30时(北京时间)。逾时视作自动放弃。
2、开标地点:苏州市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本次采购活动联系事项
1、采购人
(1)名称:苏州市金阊实验中学校。
(2)地址:***
(3)联系人***
(4)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
(1)名称:苏州正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地址:***
(3)联系人***
(4)联系方式***
3、政府采购监督电话:***
七、招标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执行。
2、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3、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八、有关说明
供应商“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为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采购文件,供应商须打印、保留“网上报名确认单”,并在质疑时与质疑函一并提交。
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本次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九、本次采购信息公告将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和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
十、本公告期限自发布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苏州正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0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