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阿坝县自然资源局阿坝县麦昆乡等5乡7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拆旧复垦施工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
5132312020000187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采购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阿坝县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0-05-29 15:24 |
采购人 |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阿坝县自然资源局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阿坝县洽唐东街,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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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至善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高新西区天目路77号保利新天地12栋2单元821室,联系方式*** |
采购项目联系人*** |
联系人:张老师,电话:*** |
*** |
1 |
各包描述 |
附件 |
供应商参加磋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
供应商参加磋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条件: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供应商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四川省外施工企业需具有《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 2、具备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许可证(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3、供应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4、授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1-5项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⑤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参加需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注:①在有效期内;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③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 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函。 (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以下五项提供任意一项): ①可提供2018年度或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②也可提供2018年度或2019年度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③也可提供距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④供应商注册时间至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⑤事业单位可不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或其他证明材料;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2019年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供应商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四川省外施工企业需具有《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具备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许可证(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供应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
*** |
2020-06-01 09:00 |
获取磋商文件结束时间 |
2020-06-05 17:00 |
获取磋商文件发售方式 |
现场获取,获取磋商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需注明项目名称(本项目名称以磋商文件上为准:即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阿坝县麦昆乡蚕木扎村、日洛扎村,洛尔达乡徐藏村、洛尔达村,安羌乡上安村,柯河乡尼门达村,垮沙乡沙湾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拆旧复垦施工项目)、项目编号及包号(如有)、介绍信有效期)、经办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验原件,留本人签字的复印件)。 |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
四川至善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高新西区天目路77号保利新天地12栋2单元821室) |
磋商文件售价(元) |
300 |
磋商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地点 |
四川至善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高新西区天目路77号保利新天地12栋2单元821室) |
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
2020-06-12 09:30 |
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
2020-06-12 10:00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四川至善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高新西区天目路77号保利新天地12栋2单元821室)本项目开标室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0-06-12 10:00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四川至善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高新西区天目路77号保利新天地12栋2单元821室)本项目开标室 |
供应商交纳磋商保证金的金额和缴纳方式 |
本项目不缴纳磋商保证金。 |
预算金额(元) |
1398744.97 |
采购品目名称 |
其他建筑工程 |
行业划分 |
E489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保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
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
项目的用途: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阿坝县麦昆乡蚕木扎村、日洛扎村,洛尔达乡徐藏村、洛尔达村,安羌乡上安村,柯河乡尼门达村,垮沙乡沙湾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拆旧复垦施工项目;数量:1;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
其它补充事宜 |
由于四川政府采购网标题字数有限制,不能显示完整的项目名称,本项目名称仍以磋商文件上的名称为准。 |
备注 |
采购预算:1398744.97元;监督部门:阿坝县财政局;监督电话:*** |
***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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