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5.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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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南通市 |
内 容: | 洋港路改造景观工程、**路街道整治工程石材采购项目 采 购 公 告 ****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镜虹巿政工程有限公司(即采购人或称采购单位)的委托,对洋港路改造景观工程、**路街道整治工程石材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洋港路改造景观工程、**路街道整治工程石材采 |
洋港路改造景观工程、安平路街道整治工程石材采购项目
采 购 公 告
南通海陵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江苏镜虹巿政工程有限公司(即采购人或称采购单位)的委托,对洋港路改造景观工程、安平路街道整治工程石材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洋港路改造景观工程、安平路街道整治工程石材采购项目。
二、采购内容
1、项目概况:洋港路改造景观工程、安平路街道整治工程石材采购(具体须提供的货物技术参数、数量、控制单价等详见项目具体需求说明及附件)。
2、服务期:根据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分批供货,供货量按照实际采购量为依据。
3、服务地点:送货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并承担运输和装卸等费用。
4、付款方式:货物全部供货完毕(以采购单位签证单为准)并经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后付至实际供货价款的70%;余款待一年后一次性付清。
最终结算以中标单价×实际供货数量进行结算。
5、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报价,本项目最高总控制价为412752.54元,各投标人的投标总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总价且不得低于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成本价,投标人的各单项报价均不得高于各项招标控制单价,各单项报价的下浮率与总价下浮率偏差不得大于10%,否则视为无效标。本项目具体成交金额以实际采购量为准。
三、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资格条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包含石材加工或销售的经营范围或营业执照包含建筑材料销售的经营范围。
(三)谈判保证金
1.参加谈判供应商须按规定交纳谈判保证金8000元方可参加谈判,否则将予以拒绝。
2.谈判保证金必须是人民币。
3.谈判保证金交纳时间:2020年6月5日 14:30前(北京时间)。
4.交纳办法:保证金应当采用现金形式交纳,开标现场缴纳。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符合招标条件的供应商如决定参与谈判,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antong.gov.cn/直接下载谈判文件。
五、谈判文件的递交
(一)谈判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6月 5日 14:00起 14:30止(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海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海安市高新区镇南路399号三楼)
谈判开始时间:2020年6月5日 14:30(北京时间)
谈判地点:海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海安市高新区镇南路399号三楼)
谈判响应文件份数为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并在谈判文件上明确注明“正本”、“副本”字样。
(二)投标费用
1、投标人承担参与投标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250元,该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请投标人自带并按要求缴纳,否则招标人可以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六、谈判主持单位:南通海陵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七、采购单位名称:江苏镜虹巿政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