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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景和园小区39套公寓住房装修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采购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0.05.29 标签: 江苏省招标 公寓招标 小区招标 
加入日期:2020.05.29
截止日期:2020.06.18
地 区:江苏省
内 容:汇景和园小区**套公寓住房装修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汇景和园小区**套公寓住房装修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省建信招投标有限公司(***西康路*号**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省建信招投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关键词: 公寓 小区
 
招标公告正文
汇景和园小区39套公寓住房装修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汇景和园小区39套公寓住房装修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省建信招投标有限公司(南京市西康路7号15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6月1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江苏省建信招投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南京市南部新城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南京市南部新城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实施主体)(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汇景和园小区39套公寓住房装修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汇景和园小区39套公寓住房装修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

1.2项目编号:JSJX2020-05-ZXGCZCB。

1.3预算金额:人民币叁佰壹拾万元整(¥3100000.00)。

1.4最高限价:人民币叁佰壹拾万元整(¥3100000.00)。

1.5采购需求: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包括:(1)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及优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并按国家设计规范要求出具设计图纸(平面图、效果图、施工图等)等。(2)采购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范围内所有设备的采购及安装、调试等。(3)施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汇景和园小区39套公寓住房装修施工。具体内容以设计完成后经过采购人审批确认的图纸及相关说明要求为准。

1.6总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1.7质量要求:(1)设计(含方案深化设计、初步设计及预算、施工图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的有关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2)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3)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材料、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4)本项目其他内容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最新质量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

1.8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或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财务状况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加盖供应商公章)。

2.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下列资质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④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原件备查)。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供应商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提供供应商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有效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供应商与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供应商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的近半年(2019年11月至2020年04月)社保证明材料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原件备查);

②供应商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以下类似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2016年1月1日以来,供应商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人民币280万元以上的装修装饰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中标通知书复印件、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缺一不可,原件备查。时间、金额均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相关证明材料无法反映有关数据的,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b) 施工业绩:2016年1月1日以来,供应商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人民币250万元以上的装修装饰工程施工项目(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中标通知书复印件、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缺一不可,原件备查。时间、金额均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相关证明材料无法反映有关数据的,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c)设计业绩:2016年1月1日以来,供应商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人民币20万元以上的装修装饰设计项目(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协议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无法反映有关数据的,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③供应商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提供承诺书,加盖供应商公章)。

(4)设计负责人:供应商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二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资格或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高级室内建筑师证书(提供拟派设计负责人相关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与拟派设计负责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供应商为拟派设计负责人***

(5)施工负责人:供应商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提供供应商拟派施工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供应商与拟派施工负责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供应商为拟派施工负责人***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供应商须满足以下条件:①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②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④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⑤采购人要求供应商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联合体牵头方人员(以联合体投标的供应商,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见第六章)。

(7)中标后,本项目不得分包或转包(提供承诺书,加盖供应商公章)。

2.3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可研咨询、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造价咨询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4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市政府采购网”(www.njgp.gov.cn)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

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市政府采购网”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3)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友情提示: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可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至江苏省建信招投标有限公司(南京市西康路7号15楼)购买招标文件。

3.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05月29日至2020年06月05日,09时30分至11时00分、 14时00分至17时00分(工作时间)。

3.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份(¥5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06月18日下午14时30分(北京时间)。

4.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江苏省建信招投标有限公司开标室(南京市西康路7号15楼)。

4.3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4.4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4.5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携带并递交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递交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集中踏勘现场

不组织,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供应商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及安全责任由供应商承担。请供应商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6.2投标文件份数

(1)纸质投标份数:共肆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叁份。每份投标文件必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2)电子投标文件份数:共贰份,以CD-R光盘为载体存储。

6.3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响应苏财购【2020】19号文要求,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4政策功能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小型、微型企业在评审时享受扶持政策。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2)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同比例扣除的优惠政策。监狱和戒毒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享受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7.1采购人联系方式

(1)采购人:南京市南部新城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南京市南部新城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实施主体);

(2)地址:***

(3)联系人***

(3)邮编:212000;

(4)联系电话***

7.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江苏省建信招投标有限公司;

(2)地址:***

(3)联系人***

(4)邮编:210000;

(5)联系电话***

江苏省建信招投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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