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5.29 |
---|---|
截止日期: | 2020.06.11 |
地 区: | 江苏省 |
内 容: | [*]****年***孙园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财政补贴)结余资金工程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E**************** 项目名称 ****年***孙园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财政补贴)结余资金工程 标段编号 E********************** 标段名称 ****年***孙园镇高标准 |
关键词: | 工程招标 |
[0]2019年泗洪县孙园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财政补贴)结余资金工程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E3213010313104025 | 项目名称 | 2019年泗洪县孙园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财政补贴)结余资金工程 | ||||||||||||||
标段编号 | E3213010313104025001001 | 标段名称 | 2019年泗洪县孙园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财政补贴)结余资金工程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0年5月29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0年6月5日 | ||||||||||||||
工程类型 | 其它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2019年泗洪县孙园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财政补贴)结余资金工程招标公告/邀请书 招标编号:E3213010313104025001
1. 招标条件 泗洪县孙园镇人民政府的2019年泗洪县孙园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财政补贴)结余资金工程已经宿农复[2019]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2019年泗洪县孙园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财政补贴)结余资金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泗洪县孙园镇孙楼居 2.2工程规模:分水池拆建1座、φ80*24涵闸1座、φ30*6米放水洞3座、3.0米宽砼路面18公分厚长度1.08km(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投资约63万元 2.3工期要求:45日历天 2.4工程质量:合格 2.5付款方式:完成工程量的40%,付合同价的30%,完成工程量的70%付至合同价的50%,完工经乡、县两级验收均合格后付至合同价80%;审计后并经市级验收合格后付至审计结算价的97%;质保期结束后余款经业主确认后无质量问题付清(质保期以市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为两年);进度款的支付必须提供阶段性验收资料经审核后方可支付。 2.6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分水池、涵闸、放水洞、道路等工程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类别和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
/ 3.1.3 其他条件: 3.1.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1.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3.1.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1.3.4 企业没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拖欠行为是指经人社、住建等相关部门认定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如企业因特殊原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能够积极配合人社等部门调查处理并且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已支付到位,在征求人社等部门意见,并经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意后,准许参加特定项目招标采购活动。 3.1.3.5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6 项目负责人*** a. 项目负责人***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 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 c. 项目负责人*** 3.1.3.7 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 3.1.3.8 企业应具有经宿迁市信用管理部门备案(或其授权管理部门备案)的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综合性信用评估报告,且信用报告不低于 70 分。经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请到诚信宿迁网“宿迁市信用服务机构备案管理专栏”查询。(诚信宿迁网址 http://cxsq.suqian.gov.cn )。 3.1.3.9 无行贿受贿行为: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3.1.3.10 本项目不接受失信被执行人参加投标。 3.1.3.11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3.12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综合评估法; ? 合理低价法。具体评标细则请从附件中下载。 5. 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6月01日 09:00至2020年06月05日 17:3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35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30元),售后不退。咨询电话:*** 5.2 CA加密锁办理: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加密锁,详情请查阅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 )“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咨询电话:*** 6. 投标文件的提交 6.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0年06月11日 09:30; 6.2开标地点: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sqzwfw.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6.3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2020年05月28日 (招标代理电子印章) |
||||||||||||||||
相关附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