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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县圩区工程灾后提升项目于城片区

信息发布日期:2020.05.29 标签: 浙江省招标 
加入日期:2020.05.29
截止日期:2020.06.19
招标代理:海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区:浙江省
内 容: ***圩区工程灾后提升项目于城片区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A*******************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圩区工程灾后提升项目于城片区已由***发展和改革局以盐发改农经【****】***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于城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及业主单位。项目已具
 
招标公告正文

海盐县圩区工程灾后提升项目于城片区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A3304240590000664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盐县圩区工程灾后提升项目于城片区已由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盐发改农经【2020】13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盐县于城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及业主单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海盐县于城镇北圩区。

2.2建设规模:加固水下护岸2851m、土圩堤843m;另提升原富裕桥拆除后的46m护岸。

2.3概算投资:总投资2131万元。

2.4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海盐县圩区工程灾后提升项目于城片区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6标段划分:一个合同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建造师及以上注册证书资格。详见本公告附件一“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5月29日9时00分至2020年6月19日14时00分,请各投标人登陆“海盐公共资源(要素)交易信息网(http://hy.jxzbtb.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等相关资料。

5.现场踏勘与投标预备会

5.1现场踏勘时间:   /   ;地点:   /   。

5.2投标预备会时间:   /   ;地点:   /    。

6.投标保证金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保证金:30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支付。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6月19日14时00分,地点为海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21室(盐北路30号,山水六旗集散中心西侧)。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及相关信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海盐公共资源(要素)交易信息网(http://hy.jxzbtb.cn)上发布。投标单位请在海盐公共资源(要素)交易信息网(http://hy.jxzbtb.cn)登录入口上操作。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盐县于城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新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海盐县于城镇                                  地址:***

联系人:吴雪建                                      联系人***

联系电话:0573-86455545                             联系电话***

 

2020年5月29日

 

 

 

 


 

附件一: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

资格条件内容

企业

1

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

应未被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若无限制期的,以通报发文6个月计。(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

1

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建造师及以上注册证书,并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

***

项目安全员、质检员和施工员应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上岗证。

6

本项目上述岗位人员配置: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

其他要求

1

申请人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

***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均须提供近三个月内由投标人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

4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

***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流动资金不少于500万元。(附招标公告日期后的银行资金存款证明(或银行对账单),原件备查)。

6

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惩戒对象”记录。(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内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投标人信用查询网页截图。(以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核实的查询结果为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R作要求       ¨不作要求

1

项目负责人***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自2017年5月1日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为准)投标人独立承担过不少于1个工程造价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圩区工程或河道堤防工程。

3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指:①工程施工合同和经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②竣工验收证明文件;③相关网站中标公示截图(须标注网站链接)。上述①、②、③项不可缺其中之一,否则业绩不予认可。如上述资料中均未体现业绩要求的技术、经济指标的,必须附工程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同样不予认可。

注:1、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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