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5.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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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6.19 |
招标代理: | 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吉林省 |
内 容: | *****************受**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道路网建设工程之九-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道路网建设工程之九-初步设计 项目编号:ZDZB****-**** 项目联系方 |
关键词: | 道路 设计 路 |
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南部新城道路网建设工程之九-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南部新城道路网建设工程之九-初步设计
项目编号:ZDZB2020-052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地址:***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编号:ZDZB2020-0527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部新城道路网建设工程之九已由长发改审批字【2020】12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土地收储资金,招标人为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初步设计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南部新城道路网建设工程之九-初步设计;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初步设计图纸、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规划总平图 、鸟瞰效果图、方案文本等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需相关设计文件;
2.3 项目规模:建设内容包含道路、排水、交通、绿化和照明等工程。新建共计15条路,道路等级均为城市支路,其中,丙一百四十三路(人民大街一乙五路),长度:302.859米;丁一路(人民大街一乙五路),长度:449.511米;丙四十四路(甲三路一丙七十五路),长度582.494米;丙四十五路(丙七十五路一丙七十六路),长度:199.557米;丙九十七路(丙四十五路一丙四十九路),长度99.742米;丙七十一路(乙七路一丙四十四路),长度:109.5米;丙五十一路(南湖中街一丙六十八路),长度:165米;丙一百零七路(乙十路一亚泰大街),长度:285.676米;丙一百零五路(乙十路一亚泰大街),长度:311.913米;丙一百二十路(丙一百零五路一乙十一路),长度:109.745米,丙三十路(乙二路一丙二十路),长度:228.223米;幸福街(丙十三路一南湖中街),长度:208.823米;丙六十路(乙三路一锦湖大路),长度:954.675米;丙六十四路(丙五十二路一甲一路)长度:1422.269米;丙五十六路(丙六十一路一丙六十五路),长度:724.453米。车行道总面积70252平方米,非机动车道总面积19391平方米,人行道总面积28956平方米,雨水管线总长度8220米,污水管线总长度5499米,行道树2062棵,路灯197盏。
2.4工程建设地点:长春市南关区;
2.5 服务周期:中标后5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规范标准的合格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能力;
3.2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投标人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职工,项目(设计)负责人***
3.5其他人员:市政专业设计人员2人,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6近3年(2017年-2019年)至少具有一项类似工程设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7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2019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若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17年-2019年之间的,即需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19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2019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即提供一份企业出具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8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外埠投标企业需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30号文、吉建办【2019】82号文件办理相关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3.12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相关文件和表格等均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四.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5月28日至 2020 年6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至11:30 时,下午13:30 时至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
5.2 招标文件每套10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6月19日13 时30分,地点为长春新华苑宾馆3楼会议室(长春市卫星路与卫光街交汇)。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能力;3.2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4投标人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职工,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具有5年以上设计管理经验,近3年内主持过一项及以上类似工程的设计工作;3.5其他人员:市政专业设计人员2人,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3.6近3年(2017年-2019年)至少具有一项类似工程设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3.7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2019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若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17年-2019年之间的,即需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19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2019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即提供一份企业出具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3.8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10外埠投标企业需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30号文、吉建办【2019】82号文件办理相关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3.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5月28日 09:00 至 2020年06月03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深圳街3号)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并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6月19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6月19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新华苑宾馆3楼会议室(长春市卫星路与卫光街交汇)
七、其它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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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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