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资阳市民政局《资阳市康养产业规划(2021-2030)》编制采购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
5120012020000132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采购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资阳市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0-05-28 10:48 |
采购人 |
四川省资阳市民政局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资阳市市政府办公区2号楼,联系方式*** |
*** |
四川雄烽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成都市九兴大道10号泰山科技大厦2楼,联系方式*** |
采购项目联系人*** |
联系人:廖老师,电话:*** |
*** |
1 |
各包描述 |
附件 |
供应商参加磋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
获取磋商文件开始时间 |
2020-05-29 09:30 |
获取磋商文件结束时间 |
2020-06-04 16:30 |
获取磋商文件发售方式 |
本项目磋商文件现场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现金支付,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获取磋商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验原件,留存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
四川雄烽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市九兴大道10号泰山科技大厦2楼) |
磋商文件售价(元) |
300 |
磋商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地点 |
四川雄烽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市九兴大道10号泰山科技大厦2楼) |
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
2020-06-10 09:30 |
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
2020-06-10 10:00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四川雄烽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成都市九兴大道10号泰山科技大厦2楼)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0-06-10 10:00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四川雄烽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成都市九兴大道10号泰山科技大厦2楼) |
供应商交纳磋商保证金的金额和缴纳方式 |
本项目不涉及。 |
预算金额(元) |
800000 |
采购品目名称 |
其他服务 |
行业划分 |
O819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保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
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
一、项目概况 依据国家、四川省及资阳市关于“四向拓展、全域开放”重大战略、构建“5+1”现代产业体系、发展养老事业和医疗健康产业的指示精神和具体要求,资阳市在全面完成康养事业和产业十三五各项任务的同时,要系统谋划十四五及未来十年康养产业的发展。因此,基于资阳市“成渝门户枢纽型临空新兴城市”的定位,现需编制具有前瞻性、系统性、引领性、实操性以及品牌性的资阳市康养产业规划(2021-2030),为打造现代化的康养产业集群提供战略方向。 二、 项目要求 1、该项目需要成立专门的工作团队来执行。其项目总负责人必须是国家级研究中心的负责人,专家组成员必须由涉及康养产业的各领域专家组成(如健康业、医疗器械业、养老服务业、老年产品(用品)制造业、保健(食)品生产业、文化业、旅游业、教育业、农业、体育健身业、金融保险业、房地产业等),并组成专项小组进行推进。 2、在《资阳市康养产业规划(2021-2030)》编制前、编制中和编制后,项目单位要组织康养行业的相关专家对全市相关领导及部门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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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四川政府采购网”官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之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
备注 |
/ |
PPP项目标识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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