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5.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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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6.11 |
招标代理: | 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区: | 山东省 |
内 容: | **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居民饮水质量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次公告)一、采购人:******胜利街道办事处地址:****一路***号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分公司地址:**省*******(区)**路***号海通创客中心*号楼***室联系方式:*** |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居民饮水质量提升工程 | 1 | 1、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相关证明材料磋商现场提供);2、供应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拟派项目经理已承担一个及以上在建工程施工项目的以及发生变更6个月内的,均不能参加本项目磋商。3、供应商近三年(截止时间为磋商日前5个工作日的零点)没有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但已过限制期的;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 187.1510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