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5.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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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5.29 |
地 区: | 泽普县 |
内 容: | 基本信息 询价单编号 ***************** 采购目录 消防车 项目优先级 紧急 报价开始时间 ****-**-** **:**:** 报价截止时间 ****-**-** **:**:** 采购单位 ***应急管理局 采购单位联系人 茹作乾 联系方式 ****-******* 传真号码 |
关键词: | 消防车 |
询价单编号 | 32020052809454809 | 采购目录 | 消防车 | 项目优先级 | 紧急 |
报价开始时间 | 2020-05-28 12:56:47 | 报价截止时间 | 2020-05-29 12:56:47 | 采购单位 | 泽普县应急管理局 |
采购单位联系人 | *** | 联系方式 | *** | 传真号码 | |
预算总额(元) | 310000.00 | ||||
成交规则及确认方式 | 自动成交:询价单截止时间后,系统对所有参与供应商按照报价由低到高排序,以'最低报价'原则推荐出成交供应商,报价相同的以报价时间优先。 |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 |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基本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符合《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并通过资质初审的供应商。 | ||||
供应商区域范围要求 |
商品名称 | 技术参数或配置要求 | 建议品牌及型号 | 数量 | 控制总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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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消防车 | 主要参数:1.由具备资质的专业厂家生产改装,底盘采用载货汽车底盘,具备3C认证,整车具备出厂检验合格证,交付时一并交付检验合格证明文件,轮胎采用钢丝胎尺寸不小于R16,车轴数不少于2轴,驾驶室为全钢框架焊接结构,原厂驾驶室,4门双排座,座位数不少于4个,减震钢板弹簧片数不小于6/6+5;2.发动机额定输出功率不小于85KW,尾气排放标准应符合国Ⅴ或国Ⅵ排放标准(可上牌),驱动型式4×2,燃料类型:柴油;3.整车涂装为红色(消防),车顶安装长排警灯、警报器,配备吸水管4根和吸水管扳手,配备底盘专用工具,配备备用轮胎1个;4.消防水泵后置,配置不低于CB10/20型消防泵,吸水时间≤50秒,吸水深度7米,额定流量不小于20L/秒,出水口数≥2(DN65卡口2个)个,手动球阀控制,罐吸水管DN100,外吸水管DN100,炮出水管DN50,带止回阀,放余水管路位于泵、罐管路的最低处,采取防冻措施;5.车载消防水炮配置不低SP20型,水炮射程不小于40米,回转角360°,可调节射流形状,俯仰角-15°至45°;6.水罐采用优质碳钢材料,内藏式,内部做防腐处理,设防荡板,水罐有效载水量不小于4吨,罐体钢板厚度不小于3㎜,封头厚度不小于4㎜,设有人孔及人孔盖(带快速锁紧和开启装置,开启快捷、安全),设注水管、排污管;7.取力器采用全功率夹心式取力器,电磁阀控制,飞溅润滑,除原车设备外,还应装有取力器开关、侧标志灯开关、手油门等;8.车辆两侧器材箱数不少于2个,用于放置灭火救援器材,器材箱内蒙皮为合金花纹铝板,配置铝合金型材固定架或隔板,泵室蒙皮为优质碳钢材料,卷帘门为轻合金卷帘门,防腐性能良好,密封性能良好;9.车辆两侧、顶部设钢结构防护栏,焊接或法兰连接,设供操作人员上下的爬梯;10.警报器、警灯、电台、器材箱照明等上装部分电气为独立式附加电路,控制器件安装在驾驶室内,所有操作按钮有中文防水标识;11.尾部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组合尾灯和牌照灯,各种仪表和开关集中布置在泵室尾部仪表板,包括耐震型压力表、耐震型真空表、水泵引水开关,并在仪表板附消防水路系统工作原理图和操作说明;12.附国家工信部认证证书、整车使用说明书、消防车使用说明书及电子版光盘、维修保养手册、整车合格证、消防泵、消防炮使用说明书、底盘随车工具和随车器材及易损件清单;13.提供消防车VIN码及发动机号拓印件;14.所有资料为中文;15.总体技术要求 整车性能符合 GB7956.1-2014《消防车 第 1 部分: 通用技术条件》的规定; 16.整车性能符合 GB7956.2-2014《消防车 第 2 部分: 水罐消防车》的规定;17. 消防泵性能符合 GB6245-2006《消防泵》的规定; 18.整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符合 GB1589-2004《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 限值》的规定;19. 整车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符合 GB4785-2004《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的规定。 次要参数: |
江特 ,程力 ,天盾 | 2辆 | 310000.00 |
附件 |
送货方式 | 送货上门 | 送货时间 | 工作日09:00至17:00 | 送货期限 | 合同生效后20个工作日内 |
送货地址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喀什地区 泽普县 泽普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泽普县消防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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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商务要求 | 1、报价单位需注明所投产品的品牌、型号、详细参数,否则报价无效,以上产品必须为全新设备。投标人(厂家或者委托代理商)所报价的消防车辆的生产企业必须为具有消防车生产资质的生产厂家(生产厂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消防车制造”),否则报价无效,所出具的合格证必须为本厂本品牌。3.如果是代理商报价,需提供代理授权书或者委托书,并能够独立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和质保维修等要求。 2、1.由供应商负责将车辆运输到采购方指定交货地,运输费用由供应商承担,该采购项目相关税费由供应商承担,并提供合法真实发票,协助采购方做好车辆上牌工作;2.供应商必须响应招标要求,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配置;3.中标后3天内签订合同,签订合同20个工作日内供应商将车辆运输到采购方指定交货地;4.自验收合格起计算质保期,质保期三年,质保期内对车辆产生的质量问题(非人为)由供应商负责免费维修、更换故障、损坏配件;5.中标后需向采购方缴纳中标价的5%的的履约保证金,验收合格后支付100%货款,履约保证金转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退还质保金;6.质保期内属供应商质保内容的不及时响应采购方维修要求的,根据实际维修情况扣除质保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