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神集团河曲电厂3号机组细颗粒物团聚强化除尘改造EPC总承包公开招标
施 工 招 标 公 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神集团河曲电厂3号机组细颗粒物团聚强化除尘改造EPC总承包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00002784,招标人为神华神东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物资管理中心,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分包及资格要求表
项目单位 |
项目名称 |
采购范围 |
接受代理商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业绩要求 |
实收资本要求(以经审计的2018年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中的实收资本为准,若无2018年请提供2017年的)(万元及以上) |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 |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
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 |
单位资质要求单位证书要求等 |
交货期/工期 |
山西鲁能河曲发电有限公司 |
国神集团河曲电厂3号机组细颗粒物团聚强化除尘改造EPC总承包公开招标 |
采用细颗粒物化学团聚强化除尘技术,主要包括团聚剂制备系统、压缩空气系统(包括空压机和后处理系统)和团聚剂雾化喷入系统以及监测控制系统及相关建构筑物内的系统和设备等进行供货和安装、调试、验收 |
否 |
否 |
投标人须至少提供与国内1个单位签订的合同,合同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①合同签订日期为2015年1月1日至今;②签订合同内容包含化学团聚除尘改造内容(提供第三方性能测试,测试结果为满足业绩设计要求);③合同中火电厂单台机组容量300MW及以上。DEF |
无 |
否 |
否 |
否 |
是 |
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签订合同后180天 |
表格中的DEF意义为:有效业绩须包括的证明材料(包括合同的封面、合同关键供货或施工内容或服务内容、签字盖章页和由最终用户签署的至少一项下列文件:用户证明、结算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或货物验收证明、业主表扬信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执行完成的材料<若项目属于维护或运行或物业等规定服务期限的,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应为证明合同执行完成或合同内服务期执行已经满一年>)及买方联系人*** 投标人满足合格投标人要求的业绩应同时在“近年同类型设备销售业绩和证明材料列表”中列出,所列业绩证明材料必须随时可提供原件以供审查(如无法提供将视其为无效业绩)。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能互用。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单位负责人***
(3)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未被列入正在执行的国家能源集团暂停投标资格处置名单、黑名单,且未被国神集团公司禁止投标;
(6)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能源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其他
联 系 人***
客服电话:***
网 址: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
神华神东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物资管理中心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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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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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
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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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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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 |
电 话: |
010-57336345 |
传 真: |
|
电子邮箱*** |
*** |
网址: |
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2020年0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