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5.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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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四川省 |
内 容: | 采购项目名称 **省******人民检察院*****检察服务中心室内装饰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采购 行政区划 **省****** 公告发布时间 ****-**-** **:** 采购人 **省******人民检察院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 |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室内装饰采购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 5113042020000138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采购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0-05-27 09:01 |
采购人 | 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检察院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南充市嘉陵区长宁街27号,联系方式*** |
*** | 四川耀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南充市嘉陵区耀目路二段151号,联系方式*** |
采购项目联系人*** | 联系人:张老师,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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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包描述 | |
供应商参加磋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①供应商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
*** | 2020-05-27 10:00 |
获取磋商文件结束时间 | 2020-06-02 17:00 |
获取磋商文件发售方式 | 现场发售,磋商文件自2020年 5 月 27 日至2020年 6 月 2 日每日上午10:00- 12:00,下午15:00-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必须携带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法人授权书原件(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上须注明供应商名称、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经办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经办人留加盖供应商单位鲜章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核验);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验原件,留本人签字的复印件)。现场缴纳文件款。(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或报名资料超过时效性的将拒绝报名) |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 南充市嘉陵区耀目路二段151号3楼 |
磋商文件售价(元) | 人民币4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提交响应文件资格不能转让)。 |
磋商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地点 | 南充市嘉陵区耀目路二段151号3楼 |
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 2020-06-08 14:00 |
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 2020-06-08 14:30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南充市嘉陵区耀目路二段151号3楼开标室(一)。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0-06-08 14:30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南充市嘉陵区耀目路二段151号3楼 |
供应商交纳磋商保证金的金额和缴纳方式 | 金 额: 7000元( 柒仟元整);交款方式:供应商以公司账户进行银行转账、电汇、保函等非现金形式。(通过网上银行转账的,所提供的磋商保证金交纳凭证上必须有银行的相关凭证;以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的,保函受益人为四川耀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内容须包含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保证金金额、保函的有效期(至少算至磋商有效期后三十天)、担保内容(即:如因供应商原因发生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况,由出具保函的机构向受益人足额支付磋商保证金),开具的保函必须在有效期内并在磋商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将保函以传真或邮寄等方式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收款单位:四川耀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 户 行:绵阳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充分行行号:313673080003 账号:80001500000927 交款截止时间:2020年 6 月 8 日14:30(磋商保证金的交纳以到我公司账户时间为准)。 |
预算金额(元) | 747231.96 |
采购品目名称 | 装修工程 |
行业划分 | E501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
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 详见磋商文件。 |
其它补充事宜 | 无 |
备注 | |
PPP项目标识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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