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5.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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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湖北省 |
内 容: | *****局刑侦支队刑事技术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进口产品论证公示 *****局根据采购需求,拟采购一批进口设备,预算总金额为***万元。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的通知》(鄂财函〔****)**号〕)的有关规定,现将申请采购进口产品的专家论证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年*月** |
关键词: | 实验室 |
咸宁市公安局根据采购需求,拟采购一批进口设备,预算总金额为420万元。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的通知》(鄂财函〔2016)98号〕)的有关规定,现将申请采购进口产品的专家论证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5月28日起至2020年6月3日止(五个工作日)。
若对专家组论证意见存在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经过公证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
另外,请异议方将书面异议函送至咸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查。
采 购 人:咸宁市公安局
地 址:湖北省咸宁市淦河大道18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8995822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