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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市公安局电子数据鉴定项目采购询价公告(二次)

信息发布日期:2020.05.27 标签: 江苏省招标 南通市招标 启东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0.05.27
截止日期:2020.06.01
招标业主:启东市公安局
地 区:启东市
内 容: 编号:QDGAJ*********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对******J*******************案电子数据鉴定项目进行招标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概况 ******在办理J****************
 
招标公告正文

编号:QDGAJ20200500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启东市公安局对启东市公安局J3206811120040900001案电子数据鉴定项目进行招标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概况

启东市公安局在办理J3206811120040900001案中提取到了被锁定的文件、扣押的电脑,现需要对扣押的一台电脑的数据进行恢复提取。通过恢复提取到的数据,对最新病毒样本、使用的扫描程序进行功能性分析,对工具软件含记录进行分析,若通过被锁定的文件分析找到相应的病毒样本,则需对被锁定的文件属性和该病毒样本同时进行功能性分析(初定5个功能性分析)。

二、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最高限价为9.8万元,以最低价成交。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询价,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本项目采购内容。

4、投标人具有计算机司法鉴定资质。

5、投标人所拟投入的鉴定人员必须符合和满足该项目要求且具有相关专业资格的技术人员。

6、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文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单位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授权委托书(附件一)。

4、报价表(附件二)。

5、项目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质、承诺和技术材料。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在密封袋中,密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投标人签名。投标文件为一正本一副本。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提交给招标人,逾期视为放弃投标。

五、开标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6月1日上午9:00。

开标时间:2020年6月1日上午9:10。

开标地点:启东市公安局大院2号楼一层开标室(启东市汇龙镇民乐中路516号)。

联系人:陆警官    联系电话***

六、评标办法(最低价中标原则)

(一)评标程序

评审资格审查文件→评审价格标→确定中标候选人。如果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采购小组视情决定是否继续开标。

(二)评审办法

1、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文件,全部进入资格审查,由本项目评标委员会根据参加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审查文件进行评审。只有资格条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才可参加价格标评审。

2、确定中标候选人:本次评标采用最低价评标法。

七、商务部分

1、投标人向启东市公安局交纳人民币5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形式提交,并于规定的投标时间内交至启东市公安局开标室工作人员处。

2、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虚假资料的,经查证核实后投标人所交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投标人用虚假资料获得成交资格,经查实取消成交资格,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要求撤销投标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3、未成交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按规定予以退还(不计息),被确定为成交的投标人,如成交无异议,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返还(不计息)。

4、中标人在中标后三个工作日内,按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逾期未签订合同的取消成交资格,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5、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必须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单位交纳履约保证金(汇入采购单位指定的财政专户),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价的10%,履约保证金中标人按期完成鉴定任务提交司法鉴定报告后一个月内由采购单位返还(履约期间不计息),逾期完成的不返还。

6、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十日内在启东市公安局指定地点完成鉴定任务,逾期完成的违约金按逾期每天合同价的10%计算在合同应付款中扣除。

6、中标人必须严格按照相关司法鉴定程序操作。

7、根据保密工作规定,中标人在鉴定过程中,需对案情和提取恢复的数据,以及鉴定情况进行保密,一经发现违反相关规定立即终止合同,并视情追究相关责任。

8、中标人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相关主管部门将对中标人作以下处理:记入不良信誉,并按有关规定,暂停其在启东市场的政府采购资格。

八、合同签订

中标人在中标后三个工作日内,按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九、付款方式

本项目初定功能性分析5个,如实际功能性分析少于5个,则实际最终付款额 = 合同价 * 按实际进行功能性分析的数量 / 5,中标人按期完成鉴定任务提交司法鉴定报告后一个月内付最终价款的100%,逾期完成的扣除相应违约金。


 启东市公安局

2020年5月27日

 


附件一: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招标单位名称)

本授权书宣告,在下面签字的(姓名)以法定代表人身份代表本单位授权:(姓名)为本单位的合法授权代表,授权其在启东市公安局J3206811120040900001案电子数据鉴定项目的招标活动中,以本单位的名义,并代表本人与你们进行磋商、签署文件和处理一切与此事有关的事务。授权代表的一切行为均代表本单位,与本人的行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单位将承担授权代表行为的全部法律责任和后果。

授权代表无权转让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签字):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投标申请人(盖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


启东市公安局J3206811120040900001案电子数据鉴定项目报价表

服务名称

数量

单价

合计

功能性分析

5



报价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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