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5.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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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6.18 |
地 区: | 重庆市 |
内 容: | 新森大道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森大道已由 **高新区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 以 渝高新改投【****】***号 文批准开展前期工作,项目业主为 **高新区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局和****电子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 |
关键词: | 勘察设计 勘察 设计 |
新森大道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森大道已由 重庆高新区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 以 渝高新改投【2020】100号 文批准开展前期工作,项目业主为 重庆高新区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局和重庆金凤电子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重庆高新区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局和重庆金凤电子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高新区。
2.2 建设规模:新森大道起于小康路止于大学城东一路,道路长21.3km,共分两段,其中新森大道南段(高新大道以南止于小康路)约12km,新森大道北段(高新大道以北止于大学城东一路)约9.3k。城市主干路,设计时速60km/h,标准路幅宽度47m,双向六车道+非机动车道。道路起于高新区与江津交界处,沿线经过巴福、白市驿、金凤,西永微电园,止于大学城东一路,分别与珊瑚大道、九永高速、高科大道、成渝高速、高丰大道、高环大道、高新大道、高龙大道、高腾大道、金节路、坪山大道相交,全线含桥梁5座,新建立交3个。
2.3 招标范围:新森大道南段(高新大道以南止于小康路)约12km范围的工程测量(含地下管线物探)、工程勘察(含可行性勘察、初勘、详勘、施工过程中的补勘)、可研编制、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后期服务等;新森大道北段(高新大道以北止于大学城东一路)约9.3km范围的总体路线方案设计(不含详细方案设计);完成以上招标范围,并取得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各阶段审查意见,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配合进行施工招标等)。具体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结构工程、桥梁工程、立交工程、地下通道工程、综合管网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沿线景观工程及其附属设施和BIM设计等服务。完成重要节点按地方建设流程审批所要求提交的资料及相关工作事宜,并协助招标人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如与九永高速、成渝高速、保税区、高压铁塔、沿线水库、基本农田等周边可能影响到的重要控制因素;完成道路宽度调整后的控规调整、沿线地块性质规划调整以及与该条道路相关的片区道路路网规划调整工作,对拟建道路周边路网及地块进行规划维护;协助招标人办理工程设计各阶段行政含各专项论证审批手续、以及各专项研究(专题论证报告编制)的组织管理。
2.4勘察设计周期:120日历天。该周期主要是指实施测量、勘察、可研及设计所需的正常时间,不包括施工全过程至项目竣工验收的勘察设计配合及服务等工作所需时间,因非中标人原因导致勘察设计工作延迟,周期顺延。注:工程勘察设计最终服务期及节点周期以满足招标人总体工作计划要求为前提。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满足以下任意一项:
①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②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
(3)勘察资质满足以下任意一项:
①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②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业绩条件:
(1)2013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至少一个长度不小于5公里的城市主干路或城市快速路的工程设计业绩。(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规划设计单位提供)
(2)2013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至少一个长度不小于5公里的城市主干路或城市快速路的工程勘察业绩。(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必须由联合体成员勘察单位提供)
3.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4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规划设计单位(须同时具备上述3.1条中(1)、(2)款资格要求),联合体成员单位须为具备上述3.1条中(3)款的勘察单位,投标时由牵头单位派授权代表持授权委托书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料参与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ggzyjyjgj.cq.gov.cn)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qggzy.com/)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高新区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局 重庆金凤电子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重庆泓展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重庆高新区高新大道6号 |
地址:*** 都会国际中心2幢25楼 |
联系人*** |
联系人*** |
*** | 电 话:023-63082043 |
传 真:/ |
传 真:023-67631766 |
新森大道勘察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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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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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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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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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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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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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9048087108096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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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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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农村商业银行沙坪坝支行营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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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4010120010019214017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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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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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银行七星岗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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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101040015152-105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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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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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中山路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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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50100414100000213-003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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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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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花园新村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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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58853100005787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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