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5.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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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广州市 |
内 容: | 备注:注意签发后正文丢失 |
关键词: | 电缆 |
招标编号:【CRUCG-02W-2020-0124】
1. 招标条件
本公司现有项目【惠州北站】已由【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和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建设】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工程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城建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使用单位为【中铁城建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惠州北站项目】。现中铁城建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依托惠州北站项目开展年度电线电缆集中采购工作,项目所需的物资【电线电缆】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依据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2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88号令)
2.3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27号令)
2.4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第12号令)
3.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3.1 新建赣深铁路惠州北站项目概况:新建赣深铁路惠州北站设于惠州市小金口区惠州大道与惠博大道之间,G25惠河高速公路东侧,车站中心里程DK351+760.00。车站设5台12线,5座岛式站台尺寸均为450m×12m×1.25m。站房形式为设有高架候车室的线侧平台。站房建筑面积为49998㎡,站房最高聚集人数为4500人。生产生活房屋面积约为14222.67㎡。
3.2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
3.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具体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
4.2 本次招标一包一投,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
4.4 投标人不得是相应工程标段承包人或者承担本项目的设计、监理单位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或其它利益相关人。
4.5 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或《中铁城建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物资采购供应商黑名单》。
5. 资格审查方法及评标方法
5.1 本次对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
5.2 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标法。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5】月【26】日~【2020】年【5】月【30】日,每日【9: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提交以下资料(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扫描件)至招标人约定邮箱中或至广州市南沙区中国铁建环球中心6A栋702室,购买招标文件。
(1)投标申请表(一式二份,见附表2);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复印件。
(4)购买招标文件的银行转账回单或转账成功记录。
开户名:【中铁城建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铁路支行】
账 号:【44001400705050065362】
转账备注:【XXXX公司购买电缆招标文件费用/标书费】
★投标保证金汇入账户名称、开户行和账号必须与退还信息保持一致。
6.2 招标文件由招标人出售,售价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售后不退。
投标人以现金方式或银行转账购买,如需电子版请于购买时自备存储设备。
6.3 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采用电汇或邮购方式发售。
6.4 不接受被招标人及其上级单位列入黑名单的潜在投标人针对相应包件的报名。
7.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7.1 递交时间:【2020】年【6】月【18】日【08】时【30】分。
7.2 递交地点:【广州市南沙区中国铁建环球中心6A栋中铁城建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会议室】。
7.3 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6】月【18】日【09】时【00】分。
投标文件须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当面递交给招标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7.4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7.5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铁建商城网站公开发布。
9. 现场勘察
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投标人勘察工地路况,考虑路况复杂,交通、施工便道等因素,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勘察工地,具体可与招标人联系。
10. 招标人信息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城建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人***
技术联系***
招标组织单位:【中铁城建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部】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箱***
2. 投标人资格条件
2.1 营业范围: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
2.2 生产能力:具有与电线电缆材料配套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运输必须符合国家能源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有效的投标产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2.3 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0】万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人民币。
2.4 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厂获得并提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近两年由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合格有效的质量检验报告。
2.5 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为中大型企业服务三个项目以上同类业绩相关证明材料,近两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件。
2.6 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2.7 其他: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生产厂可以与其授权的代理商在同一包件中投标;生产厂或代理商应具备跨地域供应、集散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