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5.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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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山东省 |
内 容: | **省人民检察院机关智慧检务工程建设(一)一期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加快推进大数据智慧检务工程,是**省检察机关在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和服务保障我省新旧动能转换中走在前列的重要战略部署,是着力做大做强做优法律监督主业,着力深化改革创新,着力推进高素质专业 |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机关智慧检务工程建设(一)一期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加快推进大数据智慧检务工程,是山东省检察机关在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和服务保障我省新旧动能转换中走在前列的重要战略部署,是着力做大做强做优法律监督主业,着力深化改革创新,着力推进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建设的重要途经,是一项自顶而下的系统性、战略性工程任务。 建设内容包括:智慧刑事检察监督、智慧审查鉴定、通用辅助办案工具及组件、智慧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智慧控告申诉检察、智慧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智慧案件管理、检察建议案件化办理、司法知识数据资源库、决策智能分析研判系统、数据可视化服务平台、智慧检务保障和系统整合对接。本项目的建设,将切实推动“智慧检务”的建设。智慧来源于大数据技术的综合应用,使得业务办理过程更快速、认识事务更透彻、判断问题更准确。“智慧”应用主要体现是检察办案更智慧,检务管理更智慧,检务决策更智慧,司法监督更智慧。通过本项目的建设,能够提升山东省检察机关信息化支撑能力,提升全业务智慧辅助管理水平。项目预算2121.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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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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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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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0年5月22日起,至2020年5月26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05-27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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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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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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