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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社会福利救助综合服务中心“六合一”项目周边配套道路工程-长山路监理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0.05.26 标签: 广东省招标 深圳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0.05.26
地 区:深圳市
内 容: 项目名称:***社会福利救助综合服务中心“**一”项目周边配套道路工程-长山路项目编号:****-******-**-**-******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社会福利救助综合服务中心“**一”项目周边配套道路工程-长山路监理招标项目编号:****-******-**-**
 
招标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 深圳市社会福利救助综合服务中心“六合一”项目周边配套道路工程-长山路 项目编号: 2019-440307-48-01-101326
是否重大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深圳市社会福利救助综合服务中心“六合一”项目周边配套道路工程-长山路监理 招标项目编号: 2019-440307-48-01-101326003
工程类型: 监理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交易地点: 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龙岗分中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0年05月26日09:00时 定标会时间: 2020年05月27日14:00时
备注 :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深圳市龙岗区建筑工务署 经办人: 陈春晖
办公电话: ***
标段信息1
标段编号: 2019-440307-48-01-101326003001
标段名称: 深圳市社会福利救助综合服务中心“六合一”项目周边配套道路工程-长山路监理(小型工程)
计划总投资(万元): 4500 服务费收费基准价(万元): 98.3
合同价(万元): 98.3 合同价下浮百分比(%): 0.0
中标工期(天): 1153 资金来源: 政府:100.0%
计划开工日期: 2020-05-20 计划竣工日期: 2020-07-17
工程概况: 长山路是深圳市社会福利救助综合服务中心“六合一”项目 周边配套道路工程之一,位于龙岗区坪地街道吉坑片区,龙岗大 道以西、牧云溪谷以南,临近惠州市惠阳区牧云溪谷小区。长山 路西起深圳市社会福利救助综合服务中心,东至现状龙岗大道, -1- 道路沿线分别与规划惠德路、规划坪祥北路平交。长山路按城市 支路标准设计,设计车速 20km/h,双向 2 车道,道路红线宽 18m, 总长约为 553.017m。项目包括道路工程、岩土工程、给排水工 程、电气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燃气工程、交通工程等内容。 本工程按交通疏导的不同阶段分别采取装配式轻钢结构围 挡(1241m)、PVC 施工临时围挡(1748m)。
本次招标内容: 深圳市社会福利救助综合服务中心“六合一”项目周边配套道路工程-长山路监理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结算原则: 监理酬金合同结算价=监理酬金价×(80% + 履约考核金比例),其中:监理酬金价为依据本合同专用条件第5.1.1和5.1.2条及通用条件第5条约定计算,履约考核金比例按如下标准计取: 1)最终监理合同履约评价结果为不合格,履约考核金比例按0%计 2)最终监理合同履约评价结果为合格,履约考核金比例按5%计; 3)最终监理合同履约评价结果为良好,履约考核金比例按10%计; 4)最终监理合同履约评价结果为优秀,履约考核金比例按20%计。 以发改部门批复的监理专项资金为最高限额,并以政府审计部门审定价为最终结算价,且不超过100万。
工程地址: ***
预选库组别要求: 本工程采用龙岗区小型建设工程承包商预选库,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承包商预选库组别要求:【监理类市政公用工程组】
拟采用定标方法: 招标人在龙岗区小型建设工程承包商预选库【监理类市政公用工程组】 直接票决确定中标人。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格的投标人: 1、受龙岗区小型建设工程抽签轮空制的限制,被暂停年度小型建设工程施工投标报名资格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2、未存在近3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3、未存在近1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挂靠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
4、未存在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5、未存在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未改正的;
6、未存在被建设或者交通部门信用评价为红色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
7、未存在近3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
8、未存在近2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9、未存在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挂靠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
其他有关要求: 1、本工程招标公告期间,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若需放弃参与资格的,应在招标公告结束前书面传真告知招标人;
2、招标人抽签定标时,投标人可前往抽签定标地点参与监督抽签过程,未前往的视同认可抽签结果,投标人不得因此提出异议;
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规定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除按有关规定取消中标资格外,将视情节严重,暂停其参加投标资格直至清出龙岗区小型建设工程承包商预选库名录;
附件信息
序号 文件名
1  
温馨提示:
1、实行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告知性备案制度,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建设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
招标公告内容的投诉时限按如下规定执行:
(1)采用资格预审或投标报名方式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2)采用资格后审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zjj.sz.gov.cn/jsjy)”或“深圳建设信息网(www.szjs.gov.cn)”。
3、资格后审有关要求如下:
4、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因任何原因未上传合格投标报名资料的投标报名申请。
5、本招标工程中应按照《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减排与利用条例》及《深圳市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管理规定》的要求,使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和新型墙体材料。
6、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
7、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网上截标工程,需要重新上传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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