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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城区洲心街道办事处2020年城市管理执法制服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信息发布日期:2020.05.26 标签: 广东省招标 制服招标 街招标 
加入日期:2020.05.26
截止日期:2020.06.05
招标业主: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洲心街道办事处
地 区:广东省
内 容:  **金信招标有限公司受*****************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洲心街道办事处****年城*管理执法制服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洲心街道办事处****年城*管理执法制服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X-*
关键词: 制服 街
 
招标公告正文

  清远金信招标有限公司受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洲心街道办事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清城区洲心街道办事处2020年城市管理执法制服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清城区洲心街道办事处2020年城市管理执法制服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X-20-00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洲心街道办事处

采购单位地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清远金信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地址:***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清城区洲心街道办事处2020年城市管理执法制服采购项目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有效证明材料:1.1资格声明函原件和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原件。1.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机构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等)复印件。1.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1.4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按《资格声明函》承诺】1.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之“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截止日在上述两个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0.0076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20年06月05日 15:0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0年05月27日 09:00 至 2020年06月02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清远市清城区小市凤翔大道5号东方巴黎一号楼27层17号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获取

磋商文件售价:15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06月05日 14:30 至 2020年06月05日 15: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清远市清城区小市凤翔大道5号东方巴黎一号楼27层17号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06月05日 15: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清远市清城区小市凤翔大道5号东方巴黎一号楼27层17号

 

四、其它补充事宜:

2、不接受单位负责人***

3、不接受下列主体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①分公司;②联合体;③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按《资格声明函》承诺】。

4、供应商应当按磋商文件规定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购买磋商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须知】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代表应出示身份证原件。报名前须出示以下资质证明原件核对,并提交证明复印件【A4格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加盖公章:

(1)供应商报名登记表【现场填写】。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机构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等)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报名代表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必须有法人签名或盖法人章,附法人和报名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法人亲自报名不用出具委托书】。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及相关配套政策之规定。如未获得财政部门核准同意且磋商文件无特别注明,本项目只采购本国产品,不允许进口产品参与磋商。

2、本项目执行《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及相关配套政策之规定。所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响应产品应当具备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3、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之规定。

4、本项目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之规定。

5、本项目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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