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列表| 付费指导| 会员中心| 400-633-1888
 招标网首页 | 招标 招标公告 中标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免费公告 近期招标 | 项目 拟在建项目 VIP独家项目 业主委托项目 | 企业 业主 供应商 招标机构 | 资讯 项目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历年招标公告 > 2020.05.26招标公告 > 光明区重要干道慢行交通优化提升实施方案(二次)

光明区重要干道慢行交通优化提升实施方案(二次)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0.05.26 标签: 广东省招标 
加入日期:2020.05.26
截止日期:2020.05.29
地 区:广东省
内 容:【项目投标文件模版】 /**/ { var str="****,"; 【需求书下载"+(i+*)+"】" } console.log(html); } /**/ 说明:采购明细需登录后,点击详情方可下载 服务类项目采购需求 一、项目名称:光明区重要干
 
招标公告正文

【项目投标文件模版】 /**/ { var str="6208,"; 【需求书下载"+(i+1)+"】" } console.log(html); } /**/

说明:采购明细需登录后,点击详情方可下载

服务类项目采购需求

一、项目名称:光明区重要干道慢行交通优化提升实施方案(二次)
二、采购项目概况
(一)工作来源
光明区自2018年9成立以来,肩负了区域性教育医疗和创新高地、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国家综合性科学中心、深圳北部中心、世界一流科学城等多重身份;为实现上述定位,光明区第一届党代会部署了今后时期的发展目标和任务,并明确提出了绿色低碳的发展理念和完善城市慢行系统、打造绿色健康生活的具体工作安排。
光明区光侨路、观光路、松白路、华夏大道、光明大道、周家大道等城市干道均在2018年前建成通车,甚至部分道路设计时间介于2008-2010年之间,导致现有干道慢行条件与深圳北部中心、世界一流科学城的最新定位和要求不符。
光明区各条城市干道普遍存在自行车道缺失、慢行连续较差、人性化设计不足、空间整合不够、智慧交通零基础、过街隐患突出等众多问题,并引发人非混行、机非混行等现象,既影响城市道路通行效率,也给城市交通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与光明区未来发展定位相悖。且多数事故由安全设施不足、慢行系统不完善、机非混行等问题引起。因此,遏制光明区交通事故多发势头,成为交通部门的当务之急。
此外,经市政府同意,市交通运输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国土委、市城市管理局、市公安交警局五部门联合印发了《深圳市完善自行车交通发展工作实施方案》,并明确提出深圳未来打通既有自行车道断头路、完善自行车接驳网络、推进跨区自行车道建设、加大自行车停放供给、路口无障碍化改造等具体举措。
综上所述,为完善城市慢行品质,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全方位打造世界一流科学城和深圳北部中心,亟需开展《光明区重要干道慢行交通优化提升实施方案》研究工作,争取打造出“连续、舒适、智慧、安全”的精品慢行系统。
(二)工作内容
(1)现状交通情况
通过对光明区现有重要干道慢行条件的摸查,确定出本次研究的重点路段范围,并对重点路段沿线的用地性质、慢行条件等开展扎实细致的调研工作,掌握现场第一手资料,为精准施策打下夯实根基;
(2)存在问题分析
根据现状调研结果,对道路慢行空间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进行梳理和归纳,为下一步制定改善方案提供基础;
(3)目标及对策
在现有道路慢行条件调研及问题分析的基础上,结合未来慢行发展需求,对各条重点道路拟定适宜的慢行改善目标,并在目标的指导下,制定改善策略,为下一步慢行品质提升详细方案指引方向;
(4)慢行交通优化提升详细方案
根据问题成因和改善对策,针对慢行品质提升重点道路,制定一系列落地性强、改善效果佳的详细改善方案;
(5)建设计划及相关建议
根据轻重缓急原则,制定各条重点路段实施计划,注明各项改善措施的实施主体单位及配合单位;同时,提出保证改善措施顺利落地的有关建议。
三、项目管理和服务要求
(一)项目服务要求
1.项目成果要严格依照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符合相关的技术规范和标准;
2.研究过程中应当进行深入调查研究,把握城市发展的相关信息和基础资料;
3.研究工作开展之前应针对研究内容描述对项目的理解和要求的认识,剖析项目的难点和重点,制定完成研究任务的相应对策;
4.研究工作应遵循思路开阔、方法科学、手段先进、观点明确、结论可操作性强等原则;
5.研究报告书应做到文字流畅、思路清晰、逻辑性强、数据详实可靠、图表规范清晰。
(二)项目管理要求
(1)组织实施要求
为确保本次项目投标工作管理规范、实施有力,投标方应成立项目组,按采购人要求完成研究成果。
(2)项目人员安排要求
1.为确保本次项目投标工作管理规范、实施有力,投标方应成立项目组,投标方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2.中标方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
(3)项目验收要求
按照招标方要求完成项目研究工作、通过专家评审并提交相关汇总材料。
(4)售后服务要求
本项目技术咨询服务报告提交采购人后即进入售后服务期,要求由中标单位提供 1 年的技术支持。
1.投标人在中标后应提供详细的售后服务承诺书;
2.安排专人负责售后技术支持,并提供其联系手机、电话、传真、Email;如人员需要调整应及时通知采购人。
(5)项目其他要求
1.投标方应确保投标文件中的人员信息真实、有效。
2.本次规划所需的一切相关资料及评价标准等均需由投标人自行收集,投标人使用的标准必须是国际公认或国家、地方政府颁布的同等或更高的标准。
3.采购单位有权在审批后公开展示本次规划成果,并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其它形式介绍、展示及评价其成果。
4.采购单位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对评价成果进行综合优化、调整和修改。
5.中标方不得以任何名义分包本项目工作中的主体工作内容。
6.规划成果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无效:提交的成果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成果内容和格式;未经采购单位同意而逾期送达;有关经济技术指标严重不实;图纸和文字辨认不清、内容不全、粗制滥造;未盖有中标单位公章。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具有以下条件之一:
(1)中国工程咨询协会颁发的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市政公用工程)(提供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提供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转包。
五、评标定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六、商务需求
(一)服务期:本项目合同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定之日12个月内完成。
1.中标方应在签署合同后1个月内向招标方提交服务工作方案,招标方将修改意见反馈给中标方后,中标方须依据修改意见认真修改、补充。
2.中标方应在签署合同后4个月内向招标方提供初步成果,并根据招标方意见对研究成果进行修改和完善,深化研究成果。
3.中标方应在签署合同后9个月内向招标方提供中期成果,并依据招标方意见对研究成果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
4.中标方应在签署合同后的12个月向招标方提供最终成果,并通过招标方技术审查。
(二)服务地点:深圳市光明区。
(三)服务要求:1.项目成果要严格依照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符合相关的技术规范和标准;
2.研究过程中应当进行深入调查研究,把握城市发展的相关信息和基础资料;
3.研究工作开展之前应针对研究内容描述对项目的理解和要求的认识,剖析项目的难点和重点,制定完成研究任务的相应对策;
4.研究工作应遵循思路开阔、方法科学、手段先进、观点明确、结论可操作性强等原则;
5.研究报告书应做到文字流畅、思路清晰、逻辑性强、数据详实可靠、图表规范清晰。
6.本项目技术咨询服务报告提交采购人后即进入售后服务期,要求由中标单位提供 1 年的技术支持,在售后服务期限内提供相关咨询、协调和项目审报等支持。
7.投标人在中标后应提供详细的售后服务承诺书;
8.安排专人负责售后技术支持,并提供其联系手机、电话、传真、Email;如人员需要调整应及时通知采购人。
(四)报价要求:
1.本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94万元,响应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视为无效响应。
2.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由企业根据招标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标,投标报价总价作为中标单位与采购单位签定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
3.投标方应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
4.投标方的投标报价,应是本项目招标范围和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并以投标方在中提出的综合单价或总价为依据;
5.投标方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可能将被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可能影响其以后参加政府采购的项目投标。各投标方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投标报价的风险。
6.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建议金额精确到个位数,不得超过财政预算限额;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一般情况下不得低于招标预算价的95%;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招标预算价的95%,投标人须提供详细的成本分析说明(加盖公章,由招标人组建评标委员会集体审议并决定是否采纳该说明意见,投标人一旦参与投标即认为是无条件服从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
(五)付款方式:项目按合同相关规定进行分期付款。合同生效后2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方支付合同总费用的30%;中标方提交中期成果并获招标方认可后,向中标方支付合同总费用的50%;项目完成最终成果并通过专家评审并通过招标方审查后,按合同要求移交所有资料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价的100%。
(注意:如因政府预算调整、资金计划未能及时下达等原因导致未能及时付款,招标方不需承担任何责任,中标方不得以此为由向招标方索赔)
(六)履约担保金:无要求。
(七)违约责任:
1.供应商提供的成果不能通过采购人组织的评审,采购人有权依法解除合同。
2.供应商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将采购人所委托完成的任何工作转包或分包给任何第三人的,采购人有权依法解除合同。
(八)投标文件其他要求
投标人需将本单位的同类项目业绩情况、获奖情况、项目负责人***
(九)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响应方式:投标人在2020年5月29日(周五)下午14:00前,将投标文件(只接受PDF文件格式,将所有资料合并为一个PDF文档。)通过我局网站提交(新用户请在本网页点击“供应商注册”录入信息,待完成单位资料审核后,点击“供应商登陆”报价并上传标书)。逾期响应的视为放弃投标。

请供应商提前注册账号,新注册账号需2-3工作日审核通过

报名地址:http://183.62.192.22:64129/SupplierBid/login.jsp
地区导航
  • 华东: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 华北: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 东北: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 华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 西北: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 西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 华中: 河南 湖北 湖南
  • 关于我们 | 成功案例 | 知名客户 | 诚聘英才 | 广告服务 | 友情连接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 招标导航
    客户咨询:400-633-1888      信息发布电话:13030031390    传真号码:010-59367999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7层(100190)
    北京智诚风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国建伟业咨询有限公司  哈尔滨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石家庄易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5-2024 版权所有  招标网 京ICP证050708号-1 证书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86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