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5.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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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6.02 |
地 区: | 黑龙江 |
内 容: | 我公司接受***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根据《***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公开招标、邀请招标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法律**库供应商补充入围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我公司接受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公开招标、邀请招标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法律资源库供应商补充入围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编号:0222FW20200106 1.2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法律资源库供应商补充入围服务项目 1.3服务内容:入围的律师事务所为采购人及下属子公司提供法律服务。 1.4服 务 期:1年,每年到期前如双方无异议则自动顺延一年。 1.5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6 其它:具体情况详见采购文件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采购预算:无 四、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4.1意向供应商须取得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经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年度检查考核合格,考核日期为2019年(提供证书原件的扫描件)。 4.2意向供应商为其他组织须具有10人以上(含10人)律所合伙人(提供内部组织架构文件或合伙人登记名册),专职律师(含合伙人)30人以上(含30人)(提供专职律师执业证原件的扫描件),其中,针对本项目的服务团队至少包括1名合伙人及3名律师,要求服务团队主任律师至少有10年以上律师执业经验,其他成员至少有5年以上律师执业经验或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且本科、研究生都为法学专业(提供证书原件的扫描件)。 4.3意向供应商2018年度营业额在500万元以上,提供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提供原件的扫描件)。 4.4意向供应商服务团队负责人*** 4.5意向供应商须在当前未完结的诉讼、仲裁案件中(协商、调解解决的除外)未担任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方当事人或相对方的代理人或常年法律顾问;没有其他损害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利益的行为(提供承诺原件)。 4.5意向供应商及其执业律师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意向供应商公章)。 4.6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或名录的意向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意向供应商公章)。 4.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4.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4.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时间为2020年5月27日9:00至2020年6月2日16:00(北京时间)。 5.2采购文件每套1000元,售后不退。意向供应商通过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支付下载。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文件费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提示的银行账户。意向供应商自行登录账号在“招标文件下载”处点击“标书支付账号”获取采购文件费用的交纳账号,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文件费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将无法下载采购文件,且投标无效。 六、采购保证金 6.1采购保证金形式:采用保函形式作为担保。 6.2采购保证金金额(保函担保金额):5000元。 6.3截止时间:2020年6月2日17:00前 6.4保函手续费用支付方式:意向供应商报名时请仔细阅读《开立保函合同》,将保函手续费用(50元/单)按时足额汇入系统指定银行账户。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保函手续费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采购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保函费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不能参与投标。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0年6月5日9:00时 7.2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8号2楼206会议室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8.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6月5日9:00时 8.2开标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8号2楼206会议室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ljygcg.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e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www.ejy365.com)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哈五路6号 联 系 人*** 电 话:18145602558、15663535099
代理机构: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8号 联 系 人*** 电 话:0451-87200278、872001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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