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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纬五路(上堤路-经八路)绿化工程新纬五道路绿化工程项目

信息发布日期:2020.05.25 标签: 江苏省招标 道路招标 路招标 
加入日期:2020.05.25
截止日期:2020.06.04
地 区:江苏省
内 容:招标公告 新纬五道路绿化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纬五路(上堤路-经八路)绿化工程已由***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灌发改投资[****]**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临港产业区管委会,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已落实 ,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关键词: 道路 路
 
招标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新纬五道路绿化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纬五路(上堤路-经八路)绿化工程 已由 灌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灌发改投资[2020]50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灌云县临港产业区管委会,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已落实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新纬五道路绿化工程(标段)的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灌云县临港产业区。

2.1.2建设规模:新纬五道路绿化工程位于灌云县临港产业区,项目占地约20000平方米,项目地质为盐碱地,需进行换填土。拟种植大叶黄杨1.5万棵,夹竹桃4.5万棵。

2.1.3招标控制价:3677961.48元(高于该控制价否决其投标 )

2.1.4工期要求:6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6月8日(具体以业主开工令为准),

竣工日期:2020年8月7日

2.1.5  工程质量标准及等级:合格                  

2.2招标范围:纬五道路绿化工程,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含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有效营业执照(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1)项目负责人***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

t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2017年5月1日至今(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建的盐碱地绿化工程单项合同额不小于280万元,以中标通知书金额为准。

注:(1)上述类似业绩的认定必须同时提供类似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业主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二者缺一不可】,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中须明确项目地质为盐碱地工程,无地质表述不予认可。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反映工程规模、工程地质、工程价款、工程时间等需要明确的内容,没有明确、缺项、含糊不清的资格审查将不合格。 

■自2018年05月08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

■自2019年05月08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

■自2020年02月08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 本招标项目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有关资格审查条件的规定。本招标项目资格审查

采用合格制资格后审。

1、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条件(即招标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必选的,资格审查合格至

少应当满足的条件):

(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

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项目负责人***

a.项目负责人***

包含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b.根据“连建发【2018】421号”文,对项目负责人***

后管理,但须承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经理必须按招标文件约定在岗履职。对

于作出虚假承诺的投标人,取消中标资格,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并将其失信行为列入企业和项目

负责人***

(6)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

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互相控股、

参股的;

d.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

停期内;

g.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本工程招标工程遵照连建发(2018)421号文、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执行。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建筑市场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负责人***

②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

③凡是出现在“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小组办公室”(苏清办【2010】13号、【2011】13号、【2012】14号、【2016】7号、【2017】6号、【2018】4号、【2019】3号、【2020】2号;连清办【2010】4号、【2011】9号、【2013】6号、【2014】4号、【2014】16号、【2015】6号、【2015】9号、【2015】15号文、【2017】5号、【2019】3号、连清办【2020】3号)文件中未解禁的单位,将不准予报名。

④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备案,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还需赔偿)。

⑤招标人拒绝借牌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借牌挂靠单位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在招投标活动中发现投标人存在的围标、串标行为的,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⑥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⑦投标人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⑧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注: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14)118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0年05月25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 :2020年06月04日15时00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特别提醒:

1、为落实省级相关部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本工程须在2020年06月04日15时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

2、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扫描仪、打印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IE浏览器(版本必须为11及11以上),江苏省互联互通驱动。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资格审查应提供有效的下列资料,下列资料原件扫描件按要求上传且满足要求,资格审查才能通过:

(1)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含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有效营业执照(有效期内);

(2)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有效期内);

(3)项目负责人***

(4)项目负责人***

(5)项目负责人***

(6)2017年5月1日至今(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建的盐碱地绿化工程单项合同额不小于280万元, 以中标通知书金额为准。

注:(1)上述类似业绩的认定必须同时提供类似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业主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二者缺一不可】,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中须明确项目地质为盐碱地工程,无地质表述不予认可。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反映工程规模、工程地质、工程价款、工程时间等需要明确的内容,没有明确、缺项、含糊不清的资格审查将不合格。 

(7)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

件上传至投标文件);

(8)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承诺书含:无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

无借牌挂靠行为、在岗履职);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提供的资料中第1-6项以从企业诚信系统获取至投标文件中原件的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7-8项以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

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未提供需进行核验的原件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要求,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他情形应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的交易中心摇号机上以摇号方式确定排序。
    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一)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的(招标人期望值=招标控制价*100%)
(二)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超过20家时,采用以下两种评标入围方式,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以下两种方式中的其中一种方法。

评标入围方式:

方法二:低价排序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25%、3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15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排序第15位存在两个及以上报价并列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15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方法三:均值入围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为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的7家和平均值以下8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不足15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注:本次招标执行苏建招办[2017]7号文、苏建招办[2019]2号文:当出现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以及评委评审和计算存在错误情形的,评标入围结果不重新确定。通过初步评审的单位才可进行下一步评审。

投标报价评审

评分方法如下:得分最高得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经评审的投标报价得分采用百分制,即满分为100分。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

商务标得分:

(1)评标价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评标价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及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以下两种方法中的其中一种方法,计算出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l+B×K2×Q2
   Q2=l-Ql,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K2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8%~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本工程K2值取为92%。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说明:

1、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2、本次招标执行苏建招办【2017】7号文及苏建招办【2019】2号文: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所扣分值不少于0.6分,每高1%的所扣分值为负偏离扣分1.5倍,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8. 投标保证金:柒万叁仟伍佰元整(投标保证金具体递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灌云县临港产业区管委会      招标代理机构:西安瑞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灌云县                      地址:***

邮    编: 222000                     邮    编:222000            

联 系 人: 王洋                       联 系 人***

电    话:  15861228061              电    话:18936600886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日期: 2020 年05月25日

11.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中标后提供壹正肆副共伍份书面投标文件给招标代理机构(投标文件包括商务标、技术标及资格审查资料)。

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3、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目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5.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软件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郑磊

13812332568 

刘书丹

18651253807

国泰新点

黄桂松

15896100880

朱家旺

18905137238

张海南

18505182641

注: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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