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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清新区重金属及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企业监督性监测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441827-202005-065101-0027)公开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0.05.25 标签: 广东省招标 广州市招标 防治招标 
加入日期:2020.05.25
截止日期:2020.06.18
招标代理: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区:广州市
内 容:************受***生态环境局**分局的委托,对****年**区重金属及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企业监督性监测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年**区重金属及挥发性有
关键词: 防治
 
招标公告正文

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清远市生态环境局清新分局的委托,对2020年清新区重金属及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企业监督性监测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827-202005-065101-0027 

二、采购项目名称:2020年清新区重金属及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企业监督性监测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432,70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内容

项目

性质

服务范围

运营维护服务期

清新区重金属及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企业监督性监测服务

政府

采购

清新区辖区内34家重金属和24家挥发性有机物防治企业的废气及周边环境空气和土壤的监测及挥发性有机物、重金属专项执法监测。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1年

备注:1、本项目最多选择2家中标人(即综合排名第一、二名)。若经评审有效的投标人≥3家,则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择优选取2家投标人;若经评审有效的投标人<3家,则本次招选失败,采购人将重新组织招选。

2、综合排名第一的投标人负责承接任务一,即:序号1至13和序号35至48的监测工作及序号59的专项执法监测;综合排名第二的投标人负责承接任务二,即:序号14至34和序号49至58的监测工作及序号60的专项执法监测。

3、采购项目需求及商务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均详见招标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所属期为2020年1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无需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免税证明文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3)2019年年度财务报表,或2020年1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4)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有效期内的查验办法和专用章等)。无需参加社会保险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参保时间须为2020年1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

2.按规定获取了招标文件。【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公司(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1)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3)以分公司或联合体形式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名单,或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于项目进行资格性检查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相关证明资料。】

4.投标人需获得国家或广东省质监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证书,并取得生态环境部门出具的环评批复文件及企业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或报告。

(二)获取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

1.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为现场领购。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有效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

1)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

3)若非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参加报名的,则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

2.缴纳投标保证金

(1)时间:自2020年5月26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金额人民币:壹万肆仟元整(¥14,000.00 元)。

(3)形式:汇款、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4)投标保证金帐号信息及相关事项说明详见招标文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5月26日至2020年6月1日期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6月18日15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开标室(清远市新城连江路30号三楼)。

十、开标时间:2020年6月18日15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开标室(清远市新城连江路30号三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0年5月26日至2020年6月1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采购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二)代理机构: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编:511518

(三)采购人:清远市生态环境局清新分局

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编:511800

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20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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