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5.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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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6.15 |
地 区: | 广州市 |
内 容: | 夏港街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 服务试点项目比选公告 一、项目概况 为推进***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试点工作,拟通过比选方式委托第三方企业或社会组织开展夏港街试点的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根据《***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试点工作方案》《***财政局转发**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 |
关键词: | 租赁 街 |
夏港街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
服务试点项目比选公告
一、项目概况
为推进广州市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试点工作,拟通过比选方式委托第三方企业或社会组织开展夏港街试点的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根据《广州市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试点工作方案》《广州市财政局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穗财采〔2015〕200号)、《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广州市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通知》(穗财采〔2020〕3号)及相关的自行采购办法的要求,经批准,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企业或社会组织报名。
二、项目名称
夏港街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试点项目
三、比选单位
广州市黄埔区夏港街道办事处
四、项目地点
黄埔区夏港街
五、项目内容
(一)企业或社会组织需按照《广州市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试点工作方案》的要求,为失能老年人、残疾人和伤病人1等有需求的人群提供康复辅助器具租赁服务,让利低保低收和特困人员;对1至2级残疾人、3至4级精神及智力残疾人、1至4级残疾军人及伤残人民警察、75周岁以上老年人、政府资助的居家养老服务对象提供租赁定价5折以上的优惠。
(二)企业或社会组织负责康复辅助器具租赁服务的整体运营,包括提供质量合格、符合康复辅助器具标准要求的产品,提供康复辅助器具租赁运营数据分析服务,线上线下运营服务,项目宣传、布展、推广服务,康复辅助器具的保险保障服务,康复辅具器具的消毒清洗服务等。
(三)项目实施地址、面积:夏港街普晖社区居委会(创业路92号) ,服务区面积约25㎡。
(四)服务时限为2020年6月15日至2021年7月31日。
(五)企业或社会组织需每月向夏港街道办事处汇报评估工作进展情况,按要求配合进行质量监督和改进工作,并于服务周期结束后提交夏港街老年人、伤病人、残疾人康复辅助器具租赁需求分析工作报告。
六、项目预算
本项目预算为人民币12万元(大写壹拾贰万元整)。
注:参选报价超出预算的,将视为无效。
七、参选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取得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的法人。
(二)营业范围包括租赁业务,取得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三)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四)具有康复辅助器具租赁等相关经验,了解广州市养老服务情况及资助政策。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八、参选资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或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副本。
(二)项目实施方案及详细报价,包括康复辅助器具租赁价格及给予低保低收和特困人员、残疾人、75周岁以上老年人、政府资助的居家养老服务对象的优惠价格。
(三)根据报名条件所需的其他材料。
(四)参加比选承诺书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一式三份加盖公章(A4装订)密封,当面递交比选联系人***
公告时间
2020年5月25日至2020年5月29日
递交报名资料截止时间
2020年年5月29日17时止
集中查看场地时间和地址
2020年6月1日下午2时30分,夏港街普晖社区居委会(创业路92号)
递交参选方案资料时间和地址
(一)递交参选方案资料截止时间:2020年6月5日17时;
(二)地址:***
(三)比选联系人:陈小姐,联系电话***
十三、评审办法
(一)评审方法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在最大限度满足项目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单位资质、服务方案和投标报价三部分分别进行评分。三项总分为100分,其中单位资质评分占30分,服务方案评分占45分,投标报价评分占25分。
评分项目 |
单位资质 |
服务方案 |
投标报价 |
权重 |
30% |
45% |
25% |
分值 |
30分 |
45分 |
25分 |
(二)评分步骤
评审小组对各参选单位报送的相关材料进行初审与评价:
1.初审
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
审查内容 |
1 |
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 |
2 |
提供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
3 |
材料按照比选公告要求盖章密封报送 |
2.比较与评价
(1)单位资质评价(30分):
序号 |
评审项目 |
分值 |
评分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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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参选单位具有相关资质、营业许可及良好的商业信誉 |
20 |
各参选单位进行横向比较: 优:20-15 分;良:15-10 分; 中:10-5 分;差:5-0 分。 |
||
2 |
具有康复辅助器具租赁等相关经验 |
5 |
各参选单位进行横向比较: 优:5-4 分;良:4-3 分; 中:3-2 分;差:2-0 分。 |
||
3 |
具备开展本项目的设施条件 |
5 |
各参选单位进行横向比较: 优:5-4 分;良:4-3 分; 中:3-2 分;差:2-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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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30 |
(2)服务方案评价(45分):
序号 |
评审项目 |
分值 |
评分细则 |
||
1 |
服务方案可行性 |
15 |
各参选单位进行横向比较: 优:15-12分;良:12-8 分; 中:8-4分;差:4-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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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服务方案契合项目需求,工作目标清晰 |
15 |
各参选单位进行横向比较: 优:15-12分;良:12-8 分; 中:8-4分;差:4-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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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服务方案完整详细 |
15 |
各参选单位进行横向比较: 优:15-12分;良:12-8 分; 中:8-4分;差:4-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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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45 |
投标报价评价(25分)
序号 |
评审项目 |
分值 |
评分细则 |
||
1 |
项目经费使用计划合理性 |
10 |
各参选单位进行横向比较: 优:10-8分;良:8-6分; 中:6-4分;差:4-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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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特殊人群优惠方案 |
15 |
各参选单位进行横向比较: 优:15-12分;良:12-8 分; 中:8-4分;差:4-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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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25 |
(三)确定中选单位
评审小组根据最终的评审结果,按照分值高低依次排名推选前三名中选候选人,推选第一名中选候选人为中选单位,经评审小组集体签字的《项目比选评分汇总表》连同有关比选材料提交办事处采购小组审定,并提请街党工委会议讨论。
十四、中选规则
比选单位将组成项目评审小组,根据办事处相关规则及程序,择优选定中选单位,对于未中选机构的竞投人,街道办事处不承担解释说明的义务。
十五、其他
参加比选单位不少于3家。参加比选的单位由街道办事处选定时间后另行通知,主要查看辅助器具规格型号、存放、消毒、租赁场地等硬件设施和软件开发合理性情况。
附件:参加比选承诺书
广州市黄埔区夏港街道办事处
2020年5月25日
附件
参加比选承诺书
致:广州市黄埔区夏港街道办事处
在充分研究“夏港街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试点项目” 比选公告文件中规定的要求和条件后,我方愿意按照该文件的要求参加该项工作比选,提供要求的所有资料,并保证参选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
参选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