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5.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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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业主: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 |
地 区: | 鸡西市 |
内 容: | *******人民法院 拟移动执行专网单一来源采购的公示 一、采购单位:*******人民法院 二、项目名称:网络运行维护 三、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四、采购预算:****元 五、拟单一来源供应商及地址: *****************分公司 *********国道支线南 六、采购内容:移动执 |
鸡西市城子河区人民法院
拟移动执行专网单一来源采购的公示
一、采购单位:鸡西市城子河区人民法院
二、项目名称:网络运行维护
三、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四、采购预算:5400元
五、拟单一来源供应商及地址: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鸡西分公司
鸡西市鸡冠区201国道支线南
六、采购内容:移动执行专网网络租赁
七、专家论证意见: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系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符合单一来源采购要求,理由充分。
八、论证专家:
序 号 |
姓 名 |
单 位 |
职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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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辛宝峰 |
鸡西市城子河区人民法院 |
常务副院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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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于洁 |
鸡西市城子河区人民法院 |
办公室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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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于永疆 |
鸡西市城子河区人民法院 |
办公室科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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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丁宏伟 |
鸡西市城子河区人民法院 |
出纳 |
九、公示期限:2020年5月26日-2019年6月1日
十、采购单位:鸡西市城子河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
地 址:鸡西市城子河区政府路
十一、异议受理:
如有其它潜在供应商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异议书原件(含电子版)及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送达采购单位及采购办,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异议视为无效异议。
十二、采购单位:鸡西市城子河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陈莉莉 联系电话***
地 址:鸡西市城子河区政府路
邮 编:158100
黑龙江省鸡西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陈建村 联系电话***
地 址:鸡西市鸡冠区和平北大街118号
邮 编:158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