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5.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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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6.15 |
地 区: | 黑龙江 |
关键词: | 污水处理厂 |
招标编号:GSG2020-13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延寿县城镇排水管网设施及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人为辽宁建设安装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延寿县城镇排水管网设施及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设备采购项目。
2.2交货地点:延寿县延寿镇。
2.3交货期:合同签订30日内。
2.4招标范围:排水管网设施及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设备采购。
2.5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最高投标限价:28418003.5元人民币(含13%增值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涵盖本次招标内容,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需提供所投产品的合法来源渠道证明(包含但不限于品牌代理协议、与制造商的供货协议及供货发票等)否则相关投标无效;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本次招标设备或货物,需提供所投产品的合法来源渠道证明(包含但不限于品牌代理协议、与制造商的供货协议及供货发票等),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3.3本项目接受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同一品牌只接受一个制造商或代理商,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3.4提供公告发出后近三年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
核查路径:<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投标人段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间内自行查询,如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的,将被否决投标;
3.5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0年5月25日至2020年5月29日,每日上午08:30 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以电汇转账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注:招标文件购买时间以招标文件款项到账时间为准,由于现阶段处于疫情防控期内,为避免人员聚集,有效切断疫情传播途径,为确保群众的身体健康和保障群众生命安全,本项目以无接触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4.2供应商确认招标文件款项汇至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后,请将购买文件登记表发送至gsgljt@163.com,《购买文件登记表》于招标公告附件处下载,下载填写完成后扫描发送至指定邮箱。
4.3供应商发送的《购买文件登记表》发送时间超过当日16:00的视为第二日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
4.4招标文件款项收款账户
4.1联系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张女士:0451-87690099-8016)】
4.2地点:黑龙江国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五大道与融江路交口汇智金融企业总部C坐7层)
4.3方式:因疫情影响,本次采用邮箱等网络远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4.4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5.1截止时间:2020年6月15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送达黑龙江国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2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五大道与融江路交口汇智金融企业总部C座7层
6. 其他
6.1本次招标公告在招标网《http:///》发布。
6.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招标公告开始发布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局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辽宁建设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国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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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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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