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5.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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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丽水市 |
内 容: | ****-****年度***人民医院麻醉、心胸外科类耗材遴选公告 (项目编号:****-**-A) ***人民医院采购中心受院部委托对****-****年度的麻醉、心胸外科类耗材进行公开遴选。本次遴选范围为**省医疗机构麻醉、心胸外科类耗材集中采购(第一阶段)中标目录内的产品,欢迎国内有相应资质且在 |
2020-2022年度丽水市人民医院麻醉、心胸外科类耗材遴选公告
丽水市人民医院采购中心受院部委托对2020-2022年度的麻醉、心胸外科类耗材进行公开遴选。本次遴选范围为浙江省医疗机构麻醉、心胸外科类耗材集中采购(第一阶段)中标目录内的产品,欢迎国内有相应资质且在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平台有配送资格的供应商参加遴选。
一、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投标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2、营业执照必须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配合医院做好医用耗材精细化管理(SPD)。
二、递交标书须知:
A.投标资质资料(按以下顺序装订成一本A件)
(A件要求说明详见附件1)
1、首页为目录清单;
2、供货企业《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盖红章);
3、生产企业(经营公司)对所投标产品的授权书(盖红章);
4、供货企业对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的承诺(盖红章);
5、供货企业对廉洁销售的承诺(盖红章)(格式详见附件2);
6、供货企业法定代表人对销售人员的授权委托书、销售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
7、供货企业与销售人员签订的劳动用工合同复印件(盖红章);
8、供货企业随货销售凭证样单(盖红章);
9、企业公章、合同专用章、出库专用章等原印章的样章。(至少包含公章、法人章、财务专用章、出库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格式详见附件4);
10、投标企业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有效性的自我保证声明(盖红出章)(格式详见附件5);
11、须提供所投产品近一年内浙江省综合性三甲医院用户目录(格式详见附件6)。
12、麻醉类耗材投标商按需提供样品,详见附件7-1内备注内容。(不退回投标样品)
B、商务资料(按以下要求装订成B件)
1、投标表格(标段一:麻醉类耗材格式详见附件7-1;标段二:心胸外科类耗材格式详见附件7-2),根据表格内容填写完整(表格格式不得修改),否则责任由投标商自负;
2、所提供的投标表格均需同时提供(U盘)电子文档的形式和纸质形式;商务标要求提供的所有资料用非透明纸质档案袋密封装为B件,封条上须加盖印签。
3、电子文档应与纸质文档保持一致,两者有差异时,以纸质文档为准。
4、所有的纸质资料须盖单位红章。
C、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其投标无效
1、提交的证明材料发现有涂写(涂写处未盖有效印章)、弄虚作假(含成交后查实的)或未按规定书写、封装、提交资料的;
2、利用不正当手段妨碍排挤其他人投标,串通作弊,扰乱市场,破坏公平竞争;
3、投标商无浙江省药械采购平台配送资格的;
4、其它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制度的情况等。
D、注意事项
1、需在投标文件封面上明显标注:投标类别(麻醉或心胸外科类)、投标公司、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本次评标将遵循三公原则,由丽水市人民医院组织评标小组进行评标。评标小组不专门组织答疑会,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3、递交标书期限至:2020年5 月 29日下午5:00前
4、合同期间,供方不得随意更改公司名称,或随意改变产品授权,确需更改的提前一个月向丽水市人民医院采购中心提出申请,否则,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
5、U盘必须密封于商务资料标书中。
6、标书制作需准备A件一份正本,一份副本;B件一份正本,五份副本。
联系人***
联系电话:0578-2780190/2780047 传真:***
联系地址***
中国邮政楼8楼,丽水市人民医院采购中心
邮编:323000
丽水市人民医院采购中心
202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