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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技术服务

信息发布日期:2020.05.25 标签: 广东省招标 深圳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0.05.25
地 区:深圳市
内 容:光明区服务类项目采购需求申报书模板 (仅供参考)(******) 备注: *、标有※的内容,请务必清晰填写、注明; *、此表请加盖公章,一经上传,即视为本单位领导已审核,同意上传。采购单位填报的商务条款、技术条款若存在倾向性或不公正性条款,由此引起的不良后果将由采购单位自行承担; *、申报
 
招标公告正文
光明区服务类项目采购需求申报书模板
(仅供参考)(201904)
备注:
1、标有※的内容,请务必清晰填写、注明;
2、此表请加盖公章,一经上传,即视为本单位领导已审核,同意上传。采购单位填报的商务条款、技术条款若存在倾向性或不公正性条款,由此引起的不良后果将由采购单位自行承担;
3、申报书应包括详细的合同的实质性内容,可以避免与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产生纠纷;
4、此申报书模板仅供参考,采购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合法合规的情况下进行修改;
5、根据《光明区财政局光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进一步强化政府采购单位主体责任的通知》(深光发财〔2017〕736号)要求,政府采购经办人实行备案制度,未经备案或非备案人员办理政府采购业务的,区财政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以拒绝受理相关业务申请;
6、政府采购经办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高的业务素质;二、从事相关领域工作、具有相关专业水平、精通专业业务;三、熟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四、没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记录;五、依法履行评审工作职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7.2018年以来,由于专家评审更加严格,公开招标废标率较高,建议采购单位科学制定采购需求,合理设置废标条款。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光明区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技术服务项目
※采购单位名称
深圳市光明区水务局(加盖公章)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采购单位地址
深圳市光明区公共服务平台3楼东侧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传真
0755-88211908
※财政预算金额
214.35万元
※项目前期设计、规划论证单位
有,单位名称:
指引:为本项目需求方案或者前期准备工作提供设计、规划论证等服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
□是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定性评审法□最低价法
※定标方法
□自定法□抽签法□竞价法
?否(由采购人授权评审委员会确定中标供应商)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定性评审法□最低价法
※资格招标
□是?否(中标供应商数量为1)
指引:政府采购应当采取“总价招标”方式实施采购。对于因数量等不确定,不能采取总价招标,或需要确定超过一家中标供应商的,可以采取“资格招标”的方式采购。采购需求应列明支付总金额上限、中标供应商超过一家的,应当明确工作量在各中标供应商中拟分配的方法,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退出机制的解决办法。资格招标必须先经区财政局审批同意。
※兼投不兼中
□是?否
指引:1.若项目分多个包,供应商可以同时对多个包号进行投标,但最多只可以中其中一个包,中标后,在其他包的投标将直接按无效投标处理。所有包号有效供应商均须达到法定数量(三家或以上),有效供应商未达到法定数量的包号作废标处理。
2.“兼投不兼中”必须先经区财政局审批同意。
※采购单位是否委派评委代表
?是□否
指引:1.若不派代表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开标前3天请书面来函我中心。
2.选用评定分离方法的,此项不需要填写。
其它要求
(公开招标无需填写)
非公开招标方式特定供应商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项目经办人:
联系电话***
指引:采购推荐供应商名单必须经过主管部门报批,并将主管部门批复材料提交至交易中心。
***
1)投标人须为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的注册供应商且在光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响应投标;
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总公司或者分公司只允许一家投标,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或具有独立法人的上一级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函,以及提供总、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原件备查;
3)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情况(由供应商在“诚信承诺函”中作出声明,提供“诚信承诺函”,诚信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格式、附件”);
4)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由供应商在“诚信承诺函”中作出声明,提供“诚信承诺函”,诚信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格式、附件”)
5)投标人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与此次采购项目的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如允许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格式自定)),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指引(一般项目仅可以要求前6项为供应商资格要求,如有特别要求可以按下列标准提出,但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之规定):
(1)仅限于国家有明确规定的、项目实施必须具备的资质要求。编制时必须注明颁发部门名称及资质或证书名称;
(2)仅限于与项目相应的等级要求,不得超出或低于标准;
(3)申报时必须以附件的形式提交有关法律法规依据;
(4)资格要求不能重复列为评分项;
(5)不得将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业绩经验、经营网点、现场踏勘等条件作为合格供应商资质条款,也不得通过将除进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
不满足上述要求,申报不予受理。
服务
内容
序号
名称
具体内容
备注
1
※项目概况
加强用水管理,实现水资源合理高效利用,建设节水型社会,是保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科学发展、率先跨越发展、建设和谐社会的基本任务。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是落实中央节水优先方针的重要举措,根据《关于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的通知》(水资源〔2017〕18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水利部关于印发〈国家节水行动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19〕695号)、《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推荐工作的通知》(粤水节约函〔2019〕114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到2022年,广东省30%以上县(区)级行政区应达到节水型社会标准。深圳市光明区确定为广东省第四批县域(区级)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考核评价对象。
为加快推进光明区节水工作开展,进一步加强区域内用水节水管理,确保光明区节水工作有序进行,引进技术服务单位开展节水工作技术咨询服务项目,使水资源得以高效、合理利用,从而提升光明区节水行政管理工作水平,更好地为光明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2
※服务范围
光明区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技术服务项目1项
 
3
※服务内容
光明区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技术服务工作,主要内容包括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现状摸底调查全面了解光明区现状节水情况、开展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整编节水型社会建设申报材料、组织初验、组织终验等5大部分的内容。
1.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现状基础调查和资料收集
按照《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要求,深入光明区各行各业,对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各项评价内容申报材料进行收集、整理、核实、汇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调查了解光明区节水体制机制建设情况,包括节水管理机构及人员落实、节水政策法规制度落实、节水管理投入资金及来源、节水宣传和培训等情况。
(2)调查了解光明区日常节水管理情况,包括用水定额管理、计划用水管理、用水计量管理以及节水“三同时”管理等。
(3)调查了解光明区节水型居民小区、公共机构、企业等建设情况。
(4)调查了解光明区水价运行机制,主要包括三方面: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水价制度、非居民用水实行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及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制度。 
(5)调查了解光明区节水技术、节水器具使用情况、城市管网漏失率及再生水利用情况(主要指市政污水处理回用部分,不含企业内部循环利用部分)等。
(6)按照《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要求,结合实际调查情况等,编制高质量的光明区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创建任务、实施计划、进度安排和任务分工等。
(7)根据光明区的节水现状调查结果,分析光明区目前节水工作的亮点及不足之处,并针对不足之处提出进一步改进的建议,最终形成光明区节水现状调查总结报告。
(8)根据光明区不同区域的节水现状,按区域分解节水相关指标,将节水工作落实到相关片区和街道办。
2.开展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
(1)开展节水型居民小区、公共机构、企业创建工作
按照《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的评价要求,监督、指导、跟踪节水型居民小区、公共机构、企业的建设,使节水型居民小区建成率不小于15%,节水型公共机构建成率不小于50%,节水型企业建成率不小于40%。
(2)开展节水宣传、培训及节水意识调查
①节水宣传、培训
为深入贯彻落实节水优先方针,打造良好的节水氛围,提高公众的节水意识,光明区需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节水宣传教育活动。一是深入社区或学校开展节水主题宣传活动,二是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各种报刊杂志进行节水宣传,三是利用互联网或微信公众号普及水情和节水知识。深化市民对节水工作的认识,提高市民的节水意识。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验收之前应开展3~5次宣传活动。
②社会节水意识调查
对光明区进行区域划分并定期对各个区域进行电话、网络问卷调查,了解社会公众节水意识情况,对节水意识不强的区域进行针对性加大宣传节水的力度。
(3)节水型器具普及调查
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节水宣传活动,大力推广节水器具在公共场所、新建居民小区及单位用户中的使用,并对不同用户的用水器具进行现场调查,形成调查工作报告。
(4)农业灌溉用水情况梳理
光明区农业用水约占全区总用水量的9%,由于历史原因,光明区农业取水的灌溉计量率偏低,是本项目需重点关注的一个方面。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过程中需对光明区的农业取水户进行复核检查,并对每个用户的取水许可办理情况、取水计量情况、灌溉技术等方面进行全面了解,针对不满足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的方面,需提出解决对策。
3.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申报材料编制工作
按照《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要求,结合现状调查和资料收集,对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各项评价内容申报材料进行整理、汇总,同时制作光明区节水工作影像资料。参照《广东省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验收申报材料清单及要求》编制光明区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应包括:申请报告、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方案、自评分情况、逐项说明及支撑性材料、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总结。
4.组织中期成果评估、开展初验、备检工作
(1)组织中期成果评估
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开展半年后组织中期成果评估,对照《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评分细则》查找差距不足并尽快补齐短板,确保按时保质完成达标建设任务。
(2)请咨询机构、专家进行咨询服务
请节水方面咨询机构、专家对光明区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申报材料进行咨询服务,寻求专业意见,力保所准备资料的有效性。
(3)组织备检工作
按照《广东省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考核程序》要求,组织备检工作,选取符合备检要求的企业、居民小区、公共机构,现场查看备检载体是否符合要求,发放宣传海报和节水标识,指导并协助备检企业、居民小区、公共机构准备备检资料,确定迎检路线。
5.组织考评最终验收工作
组织安排省水利厅专家组对光明区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现场考评验收的相关事宜,主要包括验收车辆、会议室、住宿、用餐以及评审当天其他相关事务等。
 
4
※服务期限
从委托之日起至广东省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完成现场验收,并通过光明区水务局的最终验收止,暂定24个月。
 
5
★人员要求
为使项目按质、按量、按时及有序实施,本项目拟安排项目团队成员不得少于6人,必须有1名给排水专业或市政工程专业或环境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驻场。
 
6
★投入设施要求
常驻人员配备一台电脑和一辆粤B牌照的SUV越野车辆,并承担车辆维保养护费用。
 
7
成果要求
1.成果的内容必须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和国家有关标准,并按法定程序完成报批。
2.成果应充分表达项目编制内容,并能达到预期项目目标,主要成果版本包括纸质文档和相对应的电子版文件,各包组中标人须按采购人提出的编制内容和要求完成最终成果的修编,并提交相应的最终成果。
3.最终成果内容必须清晰完整,说明书应准确、完整地阐述其项目意图和内容,项目所包含的相关图纸内容必须全面、准确。中标人应按上报所需的要求向采购人提供相应的文本及资料。
4.中标人须根据采购人所需成果的数量,完整地向采购人提供。若采购人要求对资料的数量进行补充时,中标人须予以服从,并按要求补充。
 
8
其他要求
验收要求:
中标单位必须按合同要求完成项目所有相关工作,通过省水利厅专家组对光明区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现场考评验收并通过光明区水务局的最终验收止,且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规范、规程和标准。
 
9
技术资料
标准描述
本项目所必须的技术资料,由供应商自行说明。
 
特别要求
?无□有
指引:采购单位如有特别要求可更改技术资料要求的描述,否则采用标准描述。
 
注:1.根据《光明区管委会落实<2018年“深圳蓝”可持续行动>工作目标责任书》“强化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力度”要求,“对外包环卫清扫和清运标段,推广纯电动环卫车。2018年5月1日起,对重新招标标段所使用的环卫车,4.5吨及以下的全部更换为纯电动环卫车,4.5吨以上的不少于30%更换为纯电动环卫车”;根据《深光发财〔2018〕609号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转发推广纯电动环卫车应用有关要求的通知》的要求,“2018年5月起,各区对重新招标标段所使用的环卫车,除垃圾清运类勾臂车外的全部车辆更换为纯电动车”。
2.根据《光明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关于落实<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技术规范>有关要求的通知》“限制高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产品参与招标采购”要求,确保符合《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技术规范(SZJG 54-2017)》,要求区各级政府部门采购项目中必须采购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生产的办公家具。
3.根据《光明区财政局转发<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编制的意见>的通知》“关于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设置”要求,对于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采购单位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并以醒目的方式标明(★星号)。此外,要严格控制实质性条款的数量,且不得出现于采购需求无关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商务
内容
★1.报价要求
?标准:投标总价(人民币)须是完成该项目的一切费用总和;
?自定:
1.本项目财政控制金额为214.35万元,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包括人工、办公文具、交通、通讯、保险福利、利润、管理费、税金、专家评审费、会议费等为完成项目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
2.投标人的报价高于财政预算限额为无效投标。
3.投标人应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
4.投标人须考虑本项目在实施期间的一切可能产生的费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项目工作范围发生变更,由中标人和采购人双方协商解决;其余情况下,投标总价均不予调整。
指引:采购单位如有特殊要求可更改报价要求的标准描述,否则采用标准描述。
 
2.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30%的预付款;项目完成现场调查工作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40%的进度款,验收后,根据创建成绩,以20%合同金额作为绩效费用,考核验收成绩优秀(85分以上)支付20%,成绩良好(70-85分)支付15%,成绩一般(60-70分)支付10%,低于60分不予支付。剩余10%价款待审计完成后支付。
 
3.售后服务要求:无
 
4.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占中标价的0%(不超过中标价的10%),以以下非现金形式提交:
□支票、汇票
□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
?自定:不要求提供
 
5.违约金:违约金为占中标价的10%(或由采购单位明确一具体金额数字)。
 
6.违约责任:(由采购单位明确填写,避免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时产生纠纷)
1、中标单位未能按合同约定完成服务工作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单位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达标的,采购人有权依法终止合同,中标单位应支付合同总价10%作为违约金,并赔偿采购人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若因不可抗力导致工期延期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工期可相应顺延。
2、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终止的,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
3、中标单位将本合同服务内容转包、分包的,采购人有权依法终止合同,中标单位应赔偿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及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4、中标单位配备的相应工作人员不符采购人要求,采购人有权要求限期更换,逾期不予更换的,采购人有权依法终止合同,中标单位应赔偿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及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5、因中标单位原因,未能按规定时间完成有关工作的,每延误一天,采购人可在支付合同余款中扣除合同价款千分之一。
    6、承诺按时足额保障项目工作人员的劳资、社会保险、工伤保险、意外险、食宿、交通等事项。负责员工的劳资纠纷及意外伤害的处理,如因处理不当或对采购人带来不良影响的,承担所有经济和法律责任。
 
7.其他:(由采购单位明确填写,避免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时产生纠纷)
 
指引:
1.带“※”号的为必填表内容,其他内容可根据项目作适当增减。
2.采购单位如有特别要求,可在“其他”中填写。
3.服务要求中打“★”号的部分为核心要求即实质性服务条款,不允许负偏离,投标人的投标不符合要求会导致投标无效。
4.采购单位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以上商务内容(付款方式、售后服务要求等),以免中标后,中标人因招标文件未明确约定问题双方产生纠纷,导致合同无法签订。

二、评标细则
1、权重范围
商务
价格
≤30分
≥20分
投标人应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
①投标人报价明显低于成本或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对成本构成进行介绍,并要求投标人用书面的形式进行报价合理性说明(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能够大幅节省经费的手段或原因);
②未做出报价合理性说明的,评审委员会认定为该报价低于成本价,并按投标无效处理;
③供应商的报价说明是否合理,由评审委员会判定;
④如该报价成为中标价格,该项目将成为重点监管、重点验收项目;
⑤若评审委员会成员对是否须由投标人作出报价合理性说明,以及书面说明是否采纳等判断不一致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评审委员会的意见。
 
具体细则
注:
(1)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七条之规定不得将投标人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评审因素;
(2)根据《光明区财政局转发<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编制的意见>的通知》“关于评分因素的量化与细化”要求,
1)评审因素必须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资格条款禁止列为评审因素;
2)评审因素必须是可以量化的指标,与货物、服务质量不相关或者不能量化的指标不得作为评审因素;
3)评审因素的指标量化后,评分标准的分值也必须量化,评审因素指标量化为区间的,评分标准的分值也必须量化到区间,并设置不同区间的具体分值;
4) 评审因素在细化和量化时,应当明确等级对应的判断标准、具体分值,不宜设置为区间分值,尽可能避免设立主观评审因素,以减少专家的自由裁量权;如不宜使用“优”、“良”、“中”、“差”等没有明确判断标准,容易引起歧义的表述。
(3)一般性技术条款的分值设定要合理,每项技术参数分值不宜过高,扣分标准要明晰。不同货物的技术要求中有某一项相同时,若投标供应商不能满足该项技术要求,不宜重复扣分,避免因出现不满足某一项技术要求(非核心要求)导致重复扣分的情况。
(4)按照《深圳市政府采购招标文件编制内部指引》的规定,不得设置“报价合理性”评审因素。

序号
评分项
权重
1
价格
20
一、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
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
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
A1、A2、……An 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
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二、评标优惠政策: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10%(必填,请在6%-10%范围内选择)后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投标报价扣除。如有其它政策支持因素(如鼓励创新等)需一并列出。
    2.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允许联合体投标的项目必填,请在2%-3%范围内选择)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均享受评标优惠政策第一款的优惠政策。
3.采购人所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环保产品,投标人应当提供所投产品的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及《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2
商务部分
21
序号
评分因素
分值范围
评分准则
1
企业认证
5
(一)评分内容:考察投标人
1.具有有效的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同时包括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及工程咨询的,每项得5%分数,最高可得15%分数;
2.具有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证书乙级资质得15%分数,甲级得30%分数;
3.具有工程咨询甲级资信证书的,得25%分数;
4.具有省级或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本项最高得30%分。具有连续五年及以上(含五年)的得30%分。具有四年得20%分。具有三年得10%分。其他不得分。
(二)证明文件:
1.要求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作为得分依据。
2.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2
同类项目业绩
6
1、评分内容:
考察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6月1日至2019年底,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情况:
1.承担过市、县(区)级节水评估的相关服务业绩,每项得5%分数,最高可得10%分数;
2.承担过市、县(区)级节水型企业创建的相关服务业绩,每项得10%分数,最高可得20%分数;
3.承担过市、县(区)级节水型单位建设的相关服务业绩,每项得10%分数,最高可得20%分数;
4.承担过市、县(区)级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的相关服务且通过省水利厅验收得50%分数。
2、证明文件:
1.要求提供合同关键信息扫描件作为得分依据。
2.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也可以提供能证明得分的其它证明资料,如项目报告或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等。
3.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3
投标人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创新、设计)情况
6
(一)评分内容:
近三年(2017年度-2019年度)申请具有节水装置类、水文水资源评估类、水资源综合管理类的专利证书或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每提供1种得35%分数,同一种类不重复计分,最高得100%分数。
(二)评分依据:
1.要求提供有效的产权(专利)证书等证明材料作为得分依据。
2.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或官方网站截图),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4
环保执行情况
1
要求投标人就是否受过环保主管部门行政处罚作为得分依据;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承诺作为依据;若隐瞒情况虚假应标将导致投标无效并报主管部门处理。采取客观化评分;受过行政处罚不得分。
5
服务网点
3
深圳供应商,或非深圳供应商但在深圳有合法注册的分公司(或售后机构)(分公司的必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扫描件,售后机构必须同时提供售后服务合作合同及售后机构营业执照扫描件作为得分依据,原件备查)的,得100%分;否则不得分。
3
技术部分
47
 
序号
评分因素
分值范围
评分准则
1
实施方案
8
评审内容:
对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服务,从工作方法、工作手段及相关服务等方面制定详细和具体的实施方案。
优良中差评分标准:
(1)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全面;
(2)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具体;
(3)投标文件响应内容针对性强;
(4)投标文件响应内容科学合理;
(5)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可操作性强。
满足以上五项要求的评价为优,得100%分。
满足以上四项要求的评价为良,得80%分。
满足以上三项要求的评价为中,得60%分。
其它情况的评价为差,不得分。
2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
12
评审内容:对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服务中的重点、难点工作有精准的分析,提出的建议及解决方案具有针对性,贴切项目实际情况,完整、经济、安全、切实可行,措施得力。
优良中差评分标准:
(1)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全面;
(2)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具体;
(3)投标文件响应内容针对性强;
(4)投标文件响应内容科学合理;
(5)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可操作性强。
满足以上五项要求的评价为优,得100%分。
满足以上四项要求的评价为良,得80%分。
满足以上三项要求的评价为中,得60%分。
其它情况的评价为差,不得分。
 
3
质量(完成时间、安全、环保)保障措施及方案
9
评审内容:包括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服务的时间安排、质量保障措施合理、可行。
优良中差评分标准:
(1)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全面;
(2)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具体;
(3)投标文件响应内容针对性强;
(4)投标文件响应内容科学合理;
(5)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可操作性强。
满足以上五项要求的评价为优,得100%分。
满足以上四项要求的评价为良,得80%分。
满足以上三项要求的评价为中,得60%分。
其它情况的评价为差,不得分。
 
4
项目完成(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承诺
2
评审内容:对项目服务期满后,项目交接、资料归档、项目审计等进行承诺。
优良中差评分标准:
(1)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全面;
(2)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具体;
(3)投标文件响应内容针对性强;
(4)投标文件响应内容科学合理;
(5)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可操作性强。
满足以上五项要求的评价为优,得100%分。
满足以上四项要求的评价为良,得80%分。
满足以上三项要求的评价为中,得60%分。
其它情况的评价为差,不得分。
 
5
违约承诺
2
评审内容:对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服务等各类管理及技术要求提供更优质量保证及质量违约经济赔偿承诺。
优良中差评分标准:
(1)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全面;
(2)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具体;
(3)投标文件响应内容针对性强;
(4)投标文件响应内容科学合理;
(5)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可操作性强。
满足以上五项要求的评价为优,得100%分。
满足以上四项要求的评价为良,得80%分。
满足以上三项要求的评价为中,得60%分。
其它情况的评价为差,不得分。
6
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
***
(一)评分内容:
1.资质证书(本项累计最高得分不超过40%分数):
1)具备水利类教授级高工职称证得10%分数,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得5%分数,其他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0%分数;
2)项目负责人***
2.业绩(本项累计最高得分不超过20%分数):
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以项目负责人***
1)节水评估的每一项得5%分数,最高得10%分数;
2)节水型单位建设或节水型企业创建的每一项得10%分数,最高得20%分数;
3)节水型社会创建得20%分数,最高得20%分数。
3.获奖情况(本累计最高得分不超过40%分数):
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
(二)证明文件:
1.要求提供相关证书、业绩证明作为得分依据。
2.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
3.业绩证明为项目合同关键信息,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还须同时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
4.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同项业绩。
***
项目团队成员(项目负责人***
***
(一)评分内容:项目团队成员及岗位要求不少于5人。未达到总人数要求的,本项不得分,否则该人员不予纳入评分。
1.拟投入人员中给排水专业工程师不少于1人,每1人得14%分数,最高得14%分数;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师不少于1人,每1人得14%分数,最高得14%分数;环境工程专业工程师不少于1人,每1人得14%分数,最高得14%分数;市政工程专业工程师不少于2人,每1人得14%分数,最高得28%分数。上述人员累计分数,最高得70%分数;
2.拟投入人员中具有相关工作业绩证明(同一人不重复计分,以下人员工作业绩证明累计得分最高得30%分数),其中:
1)节水评估的每1人得3%分数,最高得15%分数;
2)节水型单位建设或节水型企业创建的每1人得6%分数,最高得30%分数;
3)节水型社会创建的每1人得10%分数,最高得30%分数。
(二)证明文件:
1.要求提供团队成员的证明资料、相关证书、学历证明作为得分依据。
2.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
3.工作经验证明为项目合同关键信息,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还须同时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
4
诚信部分
12
 
序号
评分因素
分值范围
评分准则
1
诚信管理情况
5
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操作细则〉的通知》(深财购[2017]42号)的要求,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被记入诚信档案的情形(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除外)且在主管部门相关处理措施实施期限内的,本项不得分,否则得满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工作人员向评审委员会提供相关信息。
 
2
市政府采购中心履约评价情况
2
近三年(以投标截止日期为准)在市政府采购中心有履约评价为差的记录,本项不得分,否则,得满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向评委会提供相关信息。
 
3
疫情防控
5
1、纳入全国性名单或地方性名单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以下简称“重点保障企业”),得3分。提供至少一项自身属于重点保障企业的证明材料(名单查询网页链接、名单网页截图、政府部门出具的文件或者企业享受重点保障企业优惠政策的其他证明文件均可);
2、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20%的企业,即投标前一个月实际参加社会保险(至少包括养老保险)的员工人数(含免缴或延期缴纳社会保险人数)不低于2019年12月同口径人数80%(含)的企业,视为稳岗企业,提供自身符合稳岗企业条件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得2分。
以上两项合计满分100%。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或扫描件不清晰导致无法识别的不计得分,原件备查。投标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或虚假承诺的,将做无效投标处理,涉嫌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报主管部门处理处罚。

 
 
关于光明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廉情预警的注意事项:
1.领取中标通知书后,超过30天未签定合同的,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廉情预警评估系统将会发出廉情预警;
2.评标专家一年内多次给同一单位打高分,或者打分严重偏离平均分的,区纪检监察局监管系统将会发出廉情预警;
3.(预算价-中标价)/预算价低于5%的,区纪检监察局监管系统将会发出廉情预警;
4.投标供应商只有三家的项目,区纪检监察局监管系统将会发出廉情预警;
5.多家非中标单位商务标得分低于正常值的,区纪检监察局监管系统将会发出廉情预警;
6.废标供应家数除以投标供应家数大于50%的,区纪检监察局监管系统将会发出廉情预警;
7.供应商在中标半年内再次中标同一采购单位的项目,区纪检监察局监管系统将会发出廉情预警;
8.无正当理由进行招标延期、招标终止、重新招标的,区纪检监察局监管系统将会发出廉情预警。
 
三、相关参考附件
 
(一)服务条款偏离表
序号
招标文件服务条款
投标文件服务条款
偏离情况
说明
 
 
 
 
 
 
 
 
 
 
 
 
 
 
 
 

(二)商务条款偏离表
 
序号
招标文件商务条款
投标文件商务条款
偏离情况
说明
 
 
 
 
 
 
 
 
 
 
 
 
 
 
 
 
 
 
 
 

(三)政府采购履约情况反馈表
采购单位名称:                       联系人及电话:***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中标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
联系人***
***
中标金额
 
合同履约时间
自       至
履约情况评价
总体评价
□ 优          □ 良          □ 中           □ 差
分项评价
质量方面
 □ 优          □ 良          □ 中           □ 差
价格方面
 □ 优          □ 良          □ 中           □ 差
服务方面
 □ 优          □ 良          □ 中           □ 差
时间方面
 □ 优          □ 良          □ 中           □ 差
环境保护
 □ 优          □ 良          □ 中           □ 差
其他
评价内容为:
评价等级为:  □ 优       □ 良        □ 中         □ 差
具体情况说明
 
 
 
 
采购单位意见
(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本表为采购单位向深圳市光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反映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情况时所用;
2、履约情况评价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请在对应的框前打“√”,然后在“具体情况说明”一栏详细说明有关情况;
3、在政府采购项目合同履约过程或履约结束后30日内,采购单位应当及时填写本表以书面形式对采购实施流程中标供应商(含预选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服务或工程的质量、价格和履行情况等进行反馈,作为该供应商诚信管理的重要参考,未按要求书面反馈中标供应商的履约情况的,视为对供应商的履约情况无意见。
4、采购单位可通过书面或政府采购系统提交此表。
 
(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请填写:采购单位名称)单位的______(请填写:采购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单位名称:   
日期:       
 
(五)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请填写:采购单位名称)单位的______(请填写:采购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并提供:__________(请填写:“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由本单位承担的工程、提供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福利单位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是指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货物,或者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核心产品(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单位名称:   
日期:       
 
 
(六)监狱企业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且本单位参加______(请填写:采购单位名称)单位的________(请填写:采购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并提供:______(请填写:“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由本单位承担的工程、提供服务”或“其他监狱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是指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货物,或者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核心产品(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投标人单位名称: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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