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5.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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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6.05 |
招标业主: |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地 区: | 海南省 |
内 容: | **大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年**省《“放管服”**条改革意见》实施效果情况第三方评估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年**省《“放管服”**条改革意见》实施效果情况第三方评估 项目 |
关键词: | 政府 |
海南大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9年海南省《“放管服”26条改革意见》实施效果情况第三方评估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19年海南省《“放管服”26条改革意见》实施效果情况第三方评估
项目编号:HNDWZB2020055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采购单位地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联系人:朱先生,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海南大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人:杨工,电 话:***
代理机构地址:***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项目编号:HNDWZB202005502.项目名称:2019年海南省《“放管服”26条改革意见》实施效果情况第三方评估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40.00万元最高限价:¥40.00万元,(首轮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所有报价保留两位小数。5.采购需求:(1)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2)付款方式:按协议付款;(3)其他:详见《用户需求书》;(4)服务期:1年。6.合同履行期限:1年。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①如供应商是法人、合伙企业、专业合作社,应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② 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③如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④如供应商是个体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⑤如供应商是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19年至今任意1个月企业财务报表,或提供(2018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核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1.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及社保记录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1.4企业近三年内参加过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无违法记录声明函(提供声明函原件、供应商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注册时间起算);1.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提供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开始时间至开标截止时间止,网页截图必须显示截图时间);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0.0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20年06月05日 14:4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0年05月25日 09:00 至 2020年05月29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海口市蓝天路35号名门广场北区B2(6-9)座1707房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资格要求中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在填写报名登记表时,必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相关信息,若因错误信息给投标人的投标事宜造成影响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投标人欲变更报名登记的项目信息,请于保证金截止日前到我单位重新填写报名登记表)。
磋商文件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06月05日 14:20 至 2020年06月05日 14:4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海口市蓝天路35号名门广场北区B2(6-9)座1707房开标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06月05日 14:4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海口市蓝天路35号名门广场北区B2(6-9)座1707房开标室
四、其它补充事宜: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中国政府采购网》等媒介上发布。
3.有关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与下载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竞争性磋商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