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资质要求:[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人防工程)甲级]或者[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或者[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甲级]或者[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一级]
2.项目负责人***
3.企业业绩要求:/
4.项目负责人***
6.招标人可以拒绝园区施工单位考评结果为c类或者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部门认定的其他不良信用的申请人投标; 7.企业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②记入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不良信用记录且未被撤销的; ③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④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⑤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项目管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⑥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投标;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其他条件:按要求提供企业承诺书(承诺内容:符合并包含上述条件第7条,格式自拟)。 二次公告原因:评标办法修改,根据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对评标标准和方法等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的,应当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1、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期间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苏州工业园区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备注:投标单位不需要报名操作,直接支付后下载招标文件。) 下载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5/29日9:00
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0年05月22日 至 2020年0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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