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5.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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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5.28 |
地 区: | 南通市 |
内 容: | 竞争性谈判公告 **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单位”)受****莫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其所需的南莫镇电动三轮垃圾清运车含垃圾桶采购项目实施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南莫镇电动三轮垃圾清运车含垃圾桶采购项目 二、采购预算: 本项目采 |
关键词: | 垃圾清运车 |
竞争性谈判公告
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单位”)受海安市南莫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其所需的南莫镇电动三轮垃圾清运车含垃圾桶采购项目实施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南莫镇电动三轮垃圾清运车含垃圾桶采购项目
二、采购预算: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9.0万元,最高限价为9.0万元。最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南莫镇各村需要垃圾清运车,由政府统一采购。
三、交货期(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内送货安装调试到位并通过验收。
四、项目需求说明:
项目文件详见附件,供下载,请仔细研究。
五、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一)法定条件: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开标前的会计报表,必须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的证明材料,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度至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电动环卫车等相关产品的生产或销售。
2、2018年以来投标人承担过类似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提供采购合同(中标合同)、中标通知书;
3、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投标人需在投标清单明确投标品牌,且与实际供货品牌一致。
(三)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谈判,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五)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六、公告期限
自公告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七、投标保证金
1、保证金为 1800.0 元。
2、谈判保证金必须是人民币,谈判保证金采用现金形式,用档案袋或信封单独密封,并标注单位名称,开标现场同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八、投标费用
1、供应商承担参与谈判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需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250元,该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请投标人自带并按要求缴纳,否则招标人可以拒绝接收其谈判响应文件。
九、供应商报名、下载谈判文件、响应文件递交
1、自即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从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
2、获取时间:2020年05月22日至2020年05月28日
3、发布媒体及下载网址: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antong.gov.cn/
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投标函(电子版格式)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05月28日 11时00分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05月28日15时00分
谈判开始时间:2020 年 05 月 28 日 15 时 0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