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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高新区实验小学、丹阳高新区实验幼儿园建设项目(重新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0.05.22 标签: 江苏省招标 镇江市招标 幼儿园招标 小学招标 
加入日期:2020.05.22
截止日期:2020.06.17
地 区:镇江市
内 容: ***新区实验小学、***新区实验幼儿园建设项目(项目名称)***新区实验小学,实验幼儿园-实验小学*#实验楼;实验小学*#行政楼;实验小学*#艺术楼;实验小学*#食堂;实验小学*#教学楼;实验小学*#教学楼;实验小学*#教学楼;实验小学*#教学楼;实验小学**#合班教
关键词: 幼儿园 小学
 
招标公告正文
                 

丹阳高新区实验小学、丹阳高新区实验幼儿园建设项目(项目名称)丹阳高新区实验小学,实验幼儿园-实验小学1#实验楼;实验小学2#行政楼;实验小学3#艺术楼;实验小学8#食堂;实验小学4#教学楼;实验小学5#教学楼;实验小学6#教学楼;实验小学7#教学楼;实验小学11#合班教室、风雨操场;实验小学9#北门卫、变电站;实验小学10#西门卫、变电站;实验小学地下室;实验幼儿园1#行政楼、3#教学楼;实验幼儿园2#综合楼、4#教学楼;实验幼儿园5#教学楼、6#教学楼(标段名称)施工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丹阳高新区实验小学、丹阳高新区实验幼儿园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丹阳市经济发展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丹经发行[2019]8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省丹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正德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3.1 建设地点:丹阳高新区; 

3.2 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68109.64平方米,其中实验小学建筑面积57619.44平方米(1#实验楼4998.6平方米,2#行政楼4999平方米,3#艺术楼4981平方米,4#教学楼3837.72平方米,5#教学楼4845.2平方米,6#教学楼4721.2平方米,7#教学楼3990平方米,8#食堂6721平方米,9#北门卫、变电站157平方米,10#西门卫、变电站134.9平方米,11#合班教室、风雨操场9423.3平方米,地下室8810.52平方米),实验幼儿园建筑面积10490.2平方米(1#行政楼、3#教学楼3118.5平方米,2#综合楼、4#教学楼3494.7平方米,5#教学楼、6#教学楼3877平方米); 

3.3 工程估算价(万元):21282.48; 

3.4 计划开、竣工时间:2020年07月07日至2021年08月20日

3.5 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ZJDY201909075-02 丹阳高新区实验小学,实验幼儿园-实验小学1#实验楼;实验小学2#行政楼;实验小学3#艺术楼;实验小学8#食堂;实验小学4#教学楼;实验小学5#教学楼;实验小学6#教学楼;实验小学7#教学楼;实验小学11#合班教室、风雨操场;实验小学9#北门卫、变电站;实验小学10#西门卫、变电站;实验小学地下室;实验幼儿园1#行政楼、3#教学楼;实验幼儿园2#综合楼、4#教学楼;实验幼儿园5#教学楼、6#教学楼 土建、大型土石方、基坑支护、水电、消防、通风、暖通、智能化(桥架及配管)、人防桩基、人防大型土石方、人防土建、人防水电、人防消防、人防通风等工程(图纸及清单内的所有内容)施工 410 日历天
                 

   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1个标段的投标,最多可以中1个标段。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4.1.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1.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
***

4.1.4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

4.1.5 项目负责人***
  (1)项目负责人***
***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

***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
***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
***
  (10)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1.7 其他必要条件:

   (1)依据镇政办发[2016]42号文规定,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本地施工企业应出具镇江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以下简称“信用管理手册”);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外地施工企业应出具镇江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信用管理手册》或在镇江地区缴纳的有效期内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凭证。 

   (2)投标人提供为项目负责人***

     注:1.如投标人注册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 会保障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相应的文件规定;
    2.项目负责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无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
***

  4.2.1:项目负责人***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项目负责人,以来项目负责人***
(说明:⑴类似工程有效期:自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之日起至本工程最终公告发布之日止5年内,且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为准。⑵类似工程指标出现不一致的情况时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为准。⑶投标人提供的类似工程为招标工程:须提供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缺一无效;为非招标工程(直接发包、专业分包):须提供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件,缺一无效。⑷要求的类似工程指标不能在以上原件扫描件中体现的,须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能反应相关指标的证明原件扫描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⑸投标人提供的类似工程必须录入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中,否则视为无效业绩,资格审查不通过。⑹投标单位对提供的类似工程相关材料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一经被查实,将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1年至3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
  4.2.2:自2018-6-17以来(近2年内),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
  4.2.3:自2020-3-17以来(近3个月内),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4.3.1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2投标保证金要求:本工程投标保证金80万元;按规定已办理年度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提交《年度投标保证保险已保证明》(年度投标保证保险的办理使用规则执行镇建招[2019]3号文)。 

  4.3.3履约保证金要求:本工程中标人必须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交中标合同金额的10%为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同时向中标人提供中标合同金额的10%为工程款支付担保。 

  4.3.4差额履约担保: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供保函形式的差额履约担保,担保金额为招标控制价和中标价的差值,但不超过中标价的10%。 

5. 评标入围

   综合评估法

评标入围在初步评审后,由评标委员会根据下列评标入围条件和方法,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5.1评标入围条件:初步评审合格即满足评标入围条件。
 

 

 

5.2 评标入围方法(适用于综合评估法和合理低价法)
5.2.1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小于等于20家时,全部确定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5.2.2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超过20家时,
招标人直接确定以下全部入围法的评标入围方法,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方法一:全部入围法
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5.3 未入围评标的投标人,不再参与后续的评标程序,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
5.4 评标结束后,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重新确定;
6. 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 综合评估法 ”的评标方法,本评标办法总分为 100 分,其中投标报价 (100-施工组织设计分-投标人业绩分-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分-投标报价合理性分析分) 分,施工组织设计 10 分,投标人业绩 1 分,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 3~5分,投标报价合理性 0 分。
6.1投标报价( (100-施工组织设计分-投标人业绩分-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分-投标报价合理性分析分) 分,≥82分):
6.1.1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其委托的公证机构从以下 方法一、方法二、中随机抽取一种。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其委托的公证机构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6%、 97%、98% ;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 65%、70%、75%、80%、85% ;
K1的取值范围为: 95%、96%、 97%、98% ;Q1、K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其委托的公证机构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为: 95 %  ;
6.1.2投标报价分值计算: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分,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 1%,扣减一定的分值,每偏高1%扣0.9分,每偏低1%扣0.6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6.1.3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1)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6.2施工组织设计(10分,≤10分):
6.2.1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按照以下评审要点进行评分,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不包含第(3)项篇幅扣分)。
6.2.2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6.2.3篇幅要求:
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篇幅要求如下,每超过1页的,扣 0.01,分
施工组织设计总篇幅要求如下,总篇幅不超过 (默认可编辑)页,每超过1页的,扣 分。
6.2.4评审要点: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1分)(≤ 5页);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1分)(≤ 4页);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1分)(≤ 10页);
(4)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1分)(≤ 12页);
(5)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4分)(≤ 28页);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1分)(≤ 15页);
BIM等信息技术的使用;(1分)(≤6页);
项目负责人***
6.3投标人业绩(1 分,≤1分)
企业近5年内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10000万元及以上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4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公共建筑依据“《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包括:教育建筑、办公建筑、科研建筑、文化建筑、商业建筑、体育建筑、医疗建筑、交通建筑、司法建筑、纪念建筑、园林建筑、综合建筑),指标缺一无效,本项满分1分。(投标人业绩说明:⑴类似工程有效期:自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之日起至本工程最终公告发布之日止5年内,且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为准。⑵类似工程指标出现不一致的情况时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为准。⑶投标人提供的类似工程为招标工程:须提供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缺一无效;为非招标工程(直接发包、专业分包):须提供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件,缺一无效。⑷要求的类似工程指标不能在以上原件扫描件中体现的,须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能反应相关指标的证明原件扫描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⑸投标人提供的类似工程必须录入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中,否则视为无效业绩,本项不得分。⑹投标单位对提供的类似工程相关材料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一经被查实,将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1年至3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
6.4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3-5分)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分比例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其委托的公证机构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公开从 3%、4%、5%中随机抽取确定。 
投标人在镇江市建筑市场综合信用评价系统中的实际综合信用分值乘以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随机抽取的比例,即为该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得分。
6.5投标报价合理性(0 分,≤1分)
6.5.1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的确定。招标控制价各子目综合单价下浮比率:/ %,乘以权重系数 / %(50%及以上),加所有通过评标入围的投标报价中相应子目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剔除超过招标控制价中相应价格正负20%的综合单价)乘以权重系数 / %(50%及以下),确定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价。
6.5.2将投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相应子目的综合单价金额与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进行比较,其偏差率的绝对值>10%且该子目的合价金额超过该投标文件的评标价/ %(一般为评标价的0.5%-1%)的,有一项扣0.1分,最多扣1分。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5月22日00:00至2020年5月29日24:00期间使用企业CA证书登录http://222.186.125.129/zjhynew,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300.00元(售后不退),并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得下载。 

8.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0年06月17日 09:30:00(具体以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件发布的时间为准) 

9. 其他

9.1 本招标公告中由招标人自行填写的部分,填写的内容仅限于对应条款的相应要求,填写其他内容和要求的,填写内容和要求无效。 

9.2 本工程电子招投标活动中投标和资格审查认定等以电子招标投标企业诚信库中的信息、数据为准,投标人需将招投标所需的所有材料录入至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诚信库后选择编入投标文件; 

9.3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 

9.4 投标人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企业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

***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10.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次发布。 

11.联系方式
***
  招标人地址: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
  联系人*** *** 联系人*** ***
  电话: *** 电话: ***
  传真: *** 传真: ***
  邮编:   邮编:  
  E—mail:   E—mail:  
11.2相关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丹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工程交易科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网络信息科联系电话*** ***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及信用管理手册办理部门: 丹阳市建设工程管理处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11.3技术支持:
  CA签章办理指南: 网上招投标系统:
  http://ggzy.zhenjiang.gov.cn/051/051002/carelated.html 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
                 
                 
          负责人***
***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电子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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