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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吾县2020年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0.05.22 标签: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标 监理招标 
加入日期:2020.05.22
截止日期:2020.05.29
招标代理:新疆新建联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区:新疆维
内 容:一、 招标项目编号:XJLYW****-* 二、 采购组织类型:部门集中采购-委托中介机构 三、 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标项名称数量预算金额(元)单位简要规格描述备注********年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亩补播改良详见招标文件、量清单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关键词: 监理
 
招标公告正文

一、 招标项目编号:XJLYW2020-2

二、 采购组织类型:部门集中采购-委托中介机构

三、 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标项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备注
1 伊吾县2020年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 2000 700000 补播改良 详见招标文件、量清单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 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综合监理资质或农林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农林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 近三年与本工程规模相当的同类工程总监理工程师业绩不少于一项(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 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点击总公司-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6.单位负责人***

五、 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 报名(发售/获取)时间:2020-05-22至2020-05-29 20:00:00

上午:09:30-13:30

下午:16:00-20:00

2.报名(发售/获取)地址:***

3.标书售价(元):200

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凡符合上述资格要求且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2020年5月22日-5月29日20:00时前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身份证明、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总监理工程师证、提供本项目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及授权委托人在本单位近半年缴纳社保证明文件(需带二维码)、企业近三年内类似工程业绩(提供至少1个项目的合同、中标通知书)、疆外企业有效的进疆备案册或信息报送册等资料外,还须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加盖公章的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首次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从上述网站中打印)。(以上资料还须提供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供招标代理机构留存)。

六、 投标截止时间:具体以招标文件时间为准

七、 投标地址:***

八、 开标时间:具体以招标文件时间为准

九、 开标地址:***

十、 投标保证金:

序号 标项名称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开户银行 收款账号 交付方式 备注
1 伊吾县2020年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 14000 哈密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908010100100109581 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银行电汇或网银形式汇至指定账户 在汇款凭证上备注栏须注明所投项目名称“XX项目 ”,若字数超标,可自行简写项目名称

十一、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其他事项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疆新建联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2、采购人名称:伊吾县林业和草原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伊吾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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