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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永和镇瑶妃故里片特色村寨建设工程(唐屋寨民居外墙特色改造)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0.05.22 标签: 广东省招标 
加入日期:2020.05.22
截止日期:2020.06.05
招标业主: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永和镇人民政府
地 区:广东省
内 容: 项目概况 ***********镇瑶妃故里片特色村寨建设工程(唐屋寨民居外墙特色改造)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政务服务中心。(*********吉田镇鹿鸣东路国土大厦第八层)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 年 ** 月 ** 日 ** 点 ** 分(**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招标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永和镇瑶妃故里片特色村寨建设工程(唐屋寨民居外墙特色改造)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鹿鸣东路国土大厦第八层)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 年 06 月 05 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825-202005-600001001-0016

项目名称: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永和镇瑶妃故里片特色村寨建设工程(唐屋寨民居外墙特色改造)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956,976.62

最高限价(如有):3956976.62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永和镇瑶妃故里片特色村寨建设工程(唐屋寨民居外墙特色改造)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内容

项目性质

采购预算

完工期

付款方式

瑶妃故里片特色村寨建设工程(唐屋寨民居外墙特色改造)

政府采购

叁佰玖拾伍万陆仟玖佰柒拾陆元陆角贰分(¥3,956,976.62元)

从采购人下达开工令之日起90日内

本项目按进度付款,验收合格后付至97%;余下3%验收合格后3个月付清。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监管部门: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2020年07月01日 至 2020年09月30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1、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1.2、提供2020年2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1.3、2018年或2019年度财务报表(或财务报告),或2020年2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1.4、提供2020年2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单位无需参加社会保险的,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1.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1.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3.按规定完成了报名登记手续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4.公司(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1)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

5.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其响应文件将被评定为无效。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拟派项目负责人***

(二)报名登记及购买磋商文件须知:

备注:经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确认,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兼纸质投标。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有效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核对无误后办理报名登记。

1.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的,则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项目负责人***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项目负责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0 年 05 月 25 日至 2020 年 05 月 29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鹿鸣东路国土大厦第八层)

方式:纸质报名

售价(元):15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0 年 06 月 05 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鹿鸣东路国土大厦第八层)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 2020 年 06 月 05 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鹿鸣东路国土大厦第八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永和镇人民政府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清远市众航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


发布人:清远市众航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0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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