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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兴港学校项目专业工程暂估价招标——绿化工程

信息发布日期:2020.05.21 标签: 吉林省招标 学校招标 
加入日期:2020.05.21
截止日期:2020.06.12
地 区:吉林省
内 容:**空港经济开发区兴港学校项目专业工程暂估价招标——绿化工程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JZZB****-***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空港经济开发区兴港学校项目专业工程暂估价招标——绿化工程,已经过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
关键词: 学校
 
招标公告正文

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兴港学校项目专业工程暂估价招标——绿化工程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JZZB2020-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兴港学校项目专业工程暂估价招标——绿化工程,已经过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兴港学校项目专业工程暂估价招标——绿化工程。

2.2 招标范围:

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兴港学校:绿化工程;

以工程量清单、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具体工程以实际发生为准)

2.3 工程建设地点: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

2.4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兴港学校:绿化工程;

2.5 投资额:2204.6683万元

2.6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06月20日(此工期为暂定工期,实际工期按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2.7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应包含园林绿化,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园林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项目经理要求无在建工程。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5 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省企业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吉建管〔2019〕28号文件)。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3.7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8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3.9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1因疫情原因本项目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5月21日至2020年05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将报名资料发送至liuyang7510@163.com邮箱,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资料收到确认。报名时须发送以下资料扫描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

2、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

3、项目经理的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及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鲜章);

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鲜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每个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投标相关事宜,整个过程不得随意更换授权人;

5、投标人联系方式(包括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

6、提供“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企业信息公示页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

4.2如投标人报名资料不完整,代理机构在确认收到资料后24小时内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等内容,逾期不再受理)。代理机构将“投标人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报名成功的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将电子版连同加盖单位公章的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投标人报名登记表”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至代理机构,地址详见本公告“七、联系方式***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4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时间:2020年06月1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

5.3 采用邮寄方式递交:投标人将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至招标代理机构做好密封,以代理机构签收时间为准作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间。采用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其投标文件密封、破损、安全等风险,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5.4 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6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城东路116号

联系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八、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存在黑恶势力,请及时举报,联系方式***

1.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地址:***

2.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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