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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光市紫阳国有林场生态保护用房工程(二次)

信息发布日期:2020.05.21 标签: 安徽省招标 
加入日期:2020.05.21
地 区:安徽省
内 容:竞争性谈判公告 ***明城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国有林场 的委托,现对*****国有林场生态保护用房工程(二次)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企业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项目编号:czcg******-*** *、项目名称:*****国有林场生态保护用房工
 
招标公告正文
竞争性谈判公告
明光市明城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明光市紫阳国有林场 的委托,现对明光市紫阳国有林场生态保护用房工程(二次)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企业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czcg202005-167 
2、项目名称:明光市紫阳国有林场生态保护用房工程(二次)
3、项目单位:明光市紫阳国有林场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项目预算:约185万元
6、标段(包别)划分:一个标段。
7、工程量: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8、项目基本概况:明光市紫阳国有林场生态保护用房工程,建筑面积约785m2,基础为独立基础,框架结构,包括望火塔及二层办公楼,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二、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合一有效证件);
2、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负责人***
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
③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
④投标人被税收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⑥被滁州市县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公管部门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
⑦被滁州市县公管部门记信用信息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6、本项目只接受采购人和评审专家推荐的企业进行谈判。
三、谈判文件发售办法
1、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20年05月21 日17时00分至2020年05月 26 日9时00分(注:不少于3个工作日);
2、谈判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 0 元整,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3、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四、谈判时间及地点
1、谈判时间:2020年05月 26 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谈判地点: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明光分中心(祁仓路98号明光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大楼)第二开标室。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同谈判时间
六:联系方法***
(一)项目单位:明光市紫阳国有林场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二)采购代理机构:明光市明城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 系 人:王娜
联系电话***
七、谈判保证金金额
1、是否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要求,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3万元  ;R不要求。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  ?保函 
(1)银行转账缴纳要求:
银行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完毕。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付款人的帐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和结算卡汇入,以资金到账时间为保证金缴纳完毕时间。缴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明光市紫阳国有林场生态保护用房工程” 项目投标保证金。交易中心账户如下:
1. 户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明光分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明光市支行
帐  号:122340010400177960000000019 
2. 户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明光分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明光支行
帐  号:1313082138000306021  
注:请投标人严格按照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载明的银行、账户汇入投标保证金,否则在开标时将无法查询保证金是否到账,将导致投标无效!
(2)保函递交要求:在开标现场将保函原件递交至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由招标人负责核实保函真伪 。
八、其他重要说明
(1)本项目只接受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库中已注册并且审核通过的企业谈判,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办理注册登记请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指南>我是投标人>诚信库申请栏目>“关于企业注册申报诚信库的一次性告知书”)查询。网址:http://ggzy.chuzhou.gov.cn/Front_jyzx/infodetail/?infoid=55c0568a-820a-4e86-809e-0ee8186a80f1&categoryNum=004001001。联系电话***
(2)企业请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办事指南>我是投标人>投标报名栏目>“企业报名、下载文件及项目网上提问操作手册”。网址: http://ggzy.chuzhou.gov.cn/Front_jyzx/infodetail/?infoid=d659ce8d-a179-412f-b1c5-772eb8bed33f&categoryNum=004001002;
(3)投标人必须下载谈判文件,否则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4)投标人被县级(含)以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综合监督管理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开标日在处罚期限内的,一律限制进滁交易资格,不得参加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招投标活动,若中标取消中标资格;
(5)凡投标人在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出现违法违规、破坏市场秩序等不良行为且被监管部门处罚的,一律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相关网站曝光;
(6)投标人因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及其他扰乱秩序等行为被滁州市公管局披露信用信息的,招标人不接受其在披露期内的投标文件;
(7)投标人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一律限制进滁交易资格,不得参加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招投标活动,若中标取消中标资格;
(8)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信用中国”网站及地方信用门户网站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机制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9〕52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健全约束和惩戒失信行为机制,根据目前信用管理现状和我市实际情况,对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对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工作作如下规定:
A、失信行为联合惩戒的范围和查询渠道
在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对存在下列失信行为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负责人***
1)、“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以下失信行为:
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负责人***
②投标人被税收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③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的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以下失信行为:
①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
3)、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chuzhou.gov.cn/Front_jyzx/)查询以下失信行为:
①被滁州市县公管部门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
②被滁州市县公管部门记信用信息记录仍在披露期的。
4)、由竞争主体进行承诺,不进行现场网上信用查询的失信行为:
①近三年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单位和个人;
②被滁州市各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
B、在开评标活动中的查询程序
1)、实行有限数量制资格审查的项目,由项目单位(代理机构)对入围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负责人***
2)、不实行有限数量制资格审查的项目,由项目单位(代理机构)对评审最终得分排序前3名(含)的预中标候选人、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负责人***
3)、项目单位及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应当做好信用查询结果截图和记录留存。
4)、交易中心见证人员对预中标候选人信用查询结果进行复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按规定程序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5)、结果公告须提供有评标委员会、代理机构及交易中心现场见证人员查询记录三方签字表方可发布。
C、相关要求
1)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竞争主体根据上述范围查询的内容进行自查,出具《诚信投标承诺书》并注明承诺日期(投标截止时间前5日内)。
经核查,竞争主体在承诺日期之前(没有承诺日期的以资格审查日或开标日之前)有上述失信行为进行虚假承诺的,将视作不诚信行为,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及代理机构应当及时报告公共资源监管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2)“信用中国”查询的严重失信行为判定依据为各行业主管部门下发的联合惩戒文件中规定的行为。
3)资格预审的项目以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查询为准;资格后审的项目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查询为准。
(9)若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10)投标人的不良行为、失信行为及行政处罚等效力不因企业名称的变更而改变;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有行贿行为的,投标无效,如中标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11)投标人近三年无农民工工资拖欠情况,若发生相关质疑或投诉,则在五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关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投标人无农民工工资拖欠情况的信用证明,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12)中标候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的,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被记不良信息记录。若存在不予退还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的情形,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直接予以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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