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成都市住房保障中心2020年保障房小区外墙维修(第二次) |
采购项目编号 |
5101012020000597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采购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成都市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0-05-21 13:45 |
采购人 |
四川省成都市成都市住房保障中心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人民中路一段28号房地产大厦,联系方式*** |
*** |
四川雄烽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九兴大道十号泰山科技大厦2楼,联系方式*** |
采购项目联系人*** |
联系人:何女士,电话:*** |
*** |
1 |
各包描述 |
附件 |
供应商参加磋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
获取磋商文件开始时间 |
2020-05-22 09:30 |
获取磋商文件结束时间 |
2020-05-28 16:30 |
获取磋商文件发售方式 |
本项目磋商文件现场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现金支付,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获取磋商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以上资料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
四川雄烽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市九兴大道10号泰山科技大厦2楼) |
磋商文件售价(元) |
300 |
磋商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地点 |
四川雄烽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市九兴大道10号泰山科技大厦2楼) |
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
2020-06-02 09:30 |
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
2020-06-02 10:00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四川雄烽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成都市九兴大道10号泰山科技大厦2楼)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0-06-02 10:00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四川雄烽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评标室(成都市九兴大道10号泰山科技大厦2楼) |
供应商交纳磋商保证金的金额和缴纳方式 |
按照川财采【2020】28号文要求,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
预算金额(元) |
15960000 |
采购品目名称 |
房屋修缮 |
行业划分 |
E471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保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
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
一、项目概述(具体工程量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本项目采购范围包括成都市住房保障中心下辖光华嘉苑、皇经嘉苑等小区外墙饰面损坏及影响部位的拆除和维修,具体维修工程量按采购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及补遗书、答疑、答疑补充等开标前的相关文件为准,并以采购人委托的造价咨询单位核定的结算价为准进行结算。 光华嘉苑小区位于成都市青羊区培风横街274号,共2栋,总建筑面积约32000 ㎡。1号楼、2号楼均为地下1层、地上18层,高度为56.4m。建造于2007年12月~2009年8月,设计使用年限50年,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外墙部位的填充墙采用KP型页岩多孔砖。外墙面局部有剥落、空鼓、及开裂现象。 皇经嘉苑小区位于成都市武侯区经天西路69号,共5栋,总建筑面积约74000㎡。其中1栋地上16层(含出屋面1层)、2栋地上13层(含出屋面1层)、3栋地上28层(含出屋面1层),5栋地上28层(含出屋面1层),均有地下1层。1栋高度为48.45m、2栋高度为39.45 m、3栋高度为83.55m, 5栋高度为83.55m。建造于2007年~2009年,设计使用年限50年,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外墙面局部有剥落、空鼓、及开裂现象。 此次维修为光华嘉苑和皇经嘉苑两个小区。具体范围为光华嘉苑小区1栋、2栋,维修面积约为17300㎡,皇经嘉苑小区1、2、5栋以及3栋(1-Q)轴-(1-A)轴墙面及(3-A)轴-(3-Q)轴,维修面积约为20200㎡。外墙维修面积共计约37500㎡。 *二、商务要求(第6条维修考评评分表不作为实质性条款) 1、技术、服务、合同条款要求 序号 项目 要求 1 工期 工期总日历天数: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日历天。 2 分包 不允许 3 施工质量标准 达到国家现行合格标准 4 履约保证金 金额: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 交款方式:履约保证金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 收款单位:成都市住房保障中心 开 户 行:建行后子门支行 银行账号:51001426239050146805交款时间:成交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 退还:项目全部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5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的15%,施工图纸交底进场防护完成支付至合同价的30%,项目施工完成工程量65%时,支付至合同价的65%,项目全部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供应商提供竣工验收报告,支付至合同价的85%,供应商提供竣工资料办理竣工结算,经采购人委托的造价咨询单位审核及双方书面确认的审核价X考评百分比为本合同最终结算金额,在审核报告出具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最终结算金额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甲方组织施工、监理进行检查,确认无质量问题各方签字盖章后14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付款申请并提供等额正式发票,否则甲方有权不予付款。 供应商应如实办理竣工结算,若经采购人委托的造价咨询单位审核后审减率在5%以上的,5%以内(含5%)的审核效益费用由采购人承担,超过部分由供应商承担。效益收费按审减金额的4%计取。 6 质保期 5年 2、维修承包方式 2.1.要求维修工程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物业使用单位或个人满意、包交工前的场地清洁。光华嘉苑(1、2栋)、皇经嘉苑(1、2、5及3栋的(1-Q)轴-(1-A)轴墙面及(3-A)轴-(3-Q)轴)等应同时进场同时进行维修。 2.2.供应商负责办理维修工程相关的规划、施工、消防、城管、社区街办等有关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报建及验收等手续(采购人及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进行全力配合,因配合不到位导致的工期延误等责任与采购人无关),所发生的费用按相关规定各自承担。 2.3.供应商必须以响应文件承诺的专职维修养护队伍参加施工,并直接参与现场管理,不得使用挂靠施工队伍,若违反,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供应商承担违约责任。 2.4.按照设计单位的外墙维修施工图(4份)进行施工。(维修楼栋按项目概述)。 |
其它补充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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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采购预算:1596万元 ,最高限价:15775793.51元; (2)本采购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3)备案号:(2020)0003号;(4)监督部门:成都市财政局,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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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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