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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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6.12 |
招标代理: | 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新密市 |
内 容: | *****局购买执法执勤车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局购买执法执勤车辆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公开采购-****-** 三、项目预算金额:***.**万元(最高限价:***.**万元) 四、采购需求: *.*、项目地点:***境内 *.*、采购内容:执法执勤车辆(七座小型客 |
一、采购项目名称:新密市公安局购买执法执勤车辆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新密公开采购-2020-74
三、项目预算金额:349.66万元(最高限价:349.66万元)
四、采购需求:
4.1、项目地点:新密市境内
4.2、采购内容:执法执勤车辆(七座小型客车4辆,六座小型客车19辆)
4.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包含的全部内容
4.5、交货期:7 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4.6、定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4.7、质量要求:合格
4.8、质保期:三年或十万公里,自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4.9、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报名企业营业执照须具有本次采购经营范围。
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4、与采购人或采购人就本次采购的服务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的书面声明;
5、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八、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0年5月21日00时00分至2020年5月27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潜在供应商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新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投标人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CA数字证书在新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大厅(河南省新密市诚信路与溱水路交叉口路南)办理。
3、方式:
3.1、潜在供应商网上报名成功之后即可下载电子招标文件(egp格式文件),纸质招标文件不再出售。供应商未按规定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后请认真阅读http://www.xmggzy.cn/zcsc/index.jhtml[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人操作手册(投标人)];
3.2、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供应商凭CA数字证书登录新密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在“组件下载”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电子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售价:免费下载。
九、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6月1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新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6月1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新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密市政府采购网》、《新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十二、联系方式***
1、采 购 人:新密市公安局 地 址:新密市报恩街10号
联 系 人:卢先生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37号,银丰商务A座13层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
3、行政监督部门:新密市公安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1830053075629
联 系 人***
联系方式***
发 布 人: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5月20日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下载、制作、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递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 投标人登录新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在“组件下载”中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其他相关软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请参考《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人操作手册(投标人)》,或直接访问http:///www.xmggzy.cn/zcsc/17438.jhtml。
3.2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分别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名字为: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供系统上传;“备份”文件夹须使用U盘存储,单独密封于密封袋内,在开标现场备用。
4.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4.1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新密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指定位置。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4.3 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投标人应打印“电子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供开标现场备查。
4.4投标人开标当天应携带CA按开标程序现场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5.评标依据
5.1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附件 投标人承诺书 (原件开标当天携带)
投标人承诺书
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诚实守信的招投标交易环境,我单位自愿郑重承诺如下:
一、我单位在参加新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项目过程中,所提交的相关资料均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若违反本承诺,一经查实,我单位愿意接受公开通报,退出所有在新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二、我单位在参加新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项目过程中,严格遵守各项廉政制度。如有违反,自愿按规定接受处罚。
三、我单位在参加本次招标项目之前从未有过行贿犯罪记录,若违反本承诺,一经查实,我单位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电 话:
日 期: 年 月 日
注:此承诺函不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于开标现场单独向代理机构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