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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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6.09 |
地 区: | 浙江省 |
关键词: | 政府 广场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嘉兴市国华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海盐县通创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就通元镇通元广场主景雕塑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编号: 嘉国采字【2020】D025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 |
服务项目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 (万元) |
最高限价 (万元) |
采购内容 |
一 |
通元镇通元广场主景雕塑 |
1项 |
60 |
60 |
采购一座雕塑,具体详见项目采购需求 |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规定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他条件;
2.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4.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括雕塑设计、制作。
六、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20年5月20日至2020年5月26日
2.报名方式:接受邮箱发送报名资料的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海盐县武原街道兴业路189号温州大厦A座8楼
4.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元(售后不退)
缴纳方式:汇票/支票/银行转账
银行账户名称:嘉兴市国华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海盐分公司
开户银行:374077651117
银行账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支行营业部
5.获取采购文件方式:发送采购文件电子版的形式
6.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
a)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b)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注:报名需将上述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同时将标书费用打款凭证、联系人、电话、邮箱、传真、发票邮寄地址等信息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报名联系人***
八、投标保证金:免。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于2020年6月9日9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递交至嘉兴市
国华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一(海盐县武原街道兴业路189号温州大厦A座8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20年6月9日9时在嘉兴市国华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一开标(海盐县武原街道兴业路189号温州大厦A座8楼),投标人应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一、其他事项:
1.招标公告发布于: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6日24时止)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海盐县通创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点:海盐县通元镇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嘉兴市国华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点:海盐县武原街道兴业路189号温州大厦A座8楼
2020年5月20日